景德镇市高位推动“河长制”市委常委任市级河长

22.11.2016  17:02

为把“河长制”及“清河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日前,景德镇市在市委书记钟志生、市长梅亦分别担任市“总河长”、副“总河长”的基础上,明确了9名市委常委担任市级河流及跨市、跨县(区)河流河长,共落实了21位市级领导担任市级“河长”、“副河长”。

  同时,为加强与市级“河长”、“副河长”的联络,畅通信息交流渠道,扎实推进全市下一步“河长制”工作,景德镇市水务局安排局领导班子成员、县级干部作为市级河长联络人员,具体工作人员由相关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