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让孔目江的水清了

14.12.2016  13:07

过去钓鱼就是给家里的猫吃,现在人也敢吃了。”说到这里,沈先生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三年前,他从教师岗位上退休,为了打发时间,便买了鱼竿,开始成为孔目江畔一名忠实的“钓客”。

孔目江的水清了,草绿了,空气也清新了,这是市民真实的感受,每到傍晚,沿着江畔散步的游人络绎不绝,成为市民休闲健身的好去处。沈先生说,这得益于政府的治理和管控,让一个碧波荡漾的孔目江又回来了。

这是新余高新区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大环境整治的成效之一。今年3月份,高新区办公室印发《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建立河道“河长制”管护制度,将河道管理责任落实到“河长”,实行区、镇、村三级河道“河长制”管理责任体系,区级“河长”由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镇级“河长”由镇(办)主要领导担任,村级“河长”由村委主任担任,责任人名单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并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同时,组织各镇(村)“河长”参加全区河长培训班,对镇(村)级“河长”进行业务培训,加深对“河长制”管理工作的认识,理清工作思路,提高业务水平。

在新余袁河段管理处,渝水区水西镇成立了河道巡查队,各村组织了袁河河道巡护队,聘请了19名圩堤安全管理员为袁河巡查员,经常对袁河高新段区域内的“八乱”问题进行巡查。全区聘任557名保洁员负责农村卫生清扫,镇政府收集,区财政按现有农村人口每人30元/年的标准经费予以补助,为河道管理提供了人力和财力保障。

截至目前,高新区关闭养猪场3家,采砂场2家,清理乱倒生活垃圾场所3处,对桥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污水排放设施24小时监控。对退出承包养殖的水库,区财政每年给予一定的补助,其中小(1)型水库每座每年补管理费1.8万元、小(2)型水库每座每年补管理费1.2万元。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是一种价值观的回归。看得见的改变是青山绿水回来了,看不见的是民众的心态、官员的政绩观发生了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