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安厅治安局原政委邹文强受审 涉嫌受贿逾200万
19日上午,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原政委邹文强因涉贿200余万元,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邹文强当庭表示认罪,另对部分指控金额提出异议。经庭审,审判长宣布休庭,将由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通过下级揽财
邹文强,现年52岁,广东龙川县人。起诉书指控,2005年至2014年间,邹文强利用先后担任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副处长、副局长、政委的职务便利,在负责全省治安案件查处、特种行业管理的过程中,为东莞汇华酒店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柏权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刘柏权贿送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46万元、港币20万元。
今年3月,53岁的刘柏权已经先于邹文强在广州中院受审,刘柏权曾因出动私人直升飞机协助警方抓贼而名噪一时。
起诉书指控,2003年至2008年间,邹文强为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分局勒流派出所所长唐志坚谋取利益,并于2002年至2011年间先后多次收受唐志坚贿送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50000元;同时,邹文强为佛山市顺德凯撒夜总会老板何某伦谋取利益,通过唐志坚,先后多次收受何某伦转送的好处费70000元。
庭审中,邹文强承认收过何某伦的贿款,“打过3次照面、不记得名字”,但没有为其提供特殊帮助。
法院将择日宣判
除上述两单指控外,起诉书还指控邹文强有另外7单涉贿行为。
具体包括:为佛山市南海富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韶关市风度名公关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股东张仁柱谋取利益,并多次收受张仁柱贿送的共计人民币28.4万元的综合市场股份和人民币7.2万元。为揭阳市揭东玉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纪少文谋取利益,收受好处费共计人民币240000元。为普宁市天天渔港大酒店老板杨锡波谋取利益,收受杨锡波好处费共计人民币380000元。为广东省惠州市罗县园洲镇晶港大酒店董事长刘泳泉谋取利益,收受刘泳泉好处费人民币70000元,美金20000元。为东莞市鸿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梁锦枝谋取利益,收受梁锦枝贿送人民币120000元。为东莞市嘉和贸易有限公司老板张广佳谋取利益,收受张广佳好处费人民币210000元,港币30000元。为广州市茅乡源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洁谋取利益,收受徐洁财物共计人民币302207元。起诉书指控上述9笔受贿共计金额为人民币197.894万元、港币61万元、美金2万元。
庭审最后阶段,邹文强表示认罪、悔罪。称自己喜欢品茶、喝茶,成立了茶叶公司,在喝茶交友时认识了一些行贿人,以为逢年过节收受礼金但不搞权钱交易就没事,因此慢慢走上了犯罪道路。(记者/刘冠南 实习生/黎美琪 刘怡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