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全林:治理乱丢垃圾拿出小事大办气势

27.05.2015  12:42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历经4年“暂行”,增加32条内容,从“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五个环节对垃圾分类全流程予以规定。根据《规定》,单位和个人应该“定时定点”投放生活垃圾,违者按照有关规定,个人最高罚200元,单位最高罚5万元。(5月26日《南方都市报》)

  人有生活就会产生垃圾。怎样扔掉垃圾,却反映了国民素质和社会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广州市对违反定时定点投放垃圾施罚,应该说是有法律依据的。问题在于,要让市民学会丢垃圾,单凭罚款功效怕是难如人意,创新一套组合拳,综合施治,打一场普及垃圾知识的人民战争十分必要。

  目前城市垃圾收运多采用混合方式,因含有易腐厨馀,粘、脏、臭,不便分拣,增大了垃圾处理成本,影响到人居环境质量。实现垃圾分类投放这就需要调动宣传、教育、制度奖惩和硬件投入等多种手段来营造氛围。

  要强化宣传教育。对扔垃圾这样的举手动作让人时刻想到对与错,恐怕要拿出“小事大办”的气势,像治理“随地吐痰”一样下功夫方可见效。不妨从幼儿园抓起,教会小朋友养成分类丢垃圾的习惯,深具带动作用。爷爷听孙子的,爸爸听爷爷的。教会一个小朋友,能管住三代人。

  要加大设施投入。实现垃圾有效分类有效转化利用,最终还是靠硬件支撑。逢源街的居民说,有时居民把垃圾分了类,环卫收的时候又混在一起,使分类成了无效劳动。此类情况,恐怕与垃圾分类设施不足有关。垃圾存放设施先要跟得上,不能出现想分也分不了的尴尬情形。这就需要一定的公共投入。可以在生活小区内放置不同颜色的垃圾桶方便居民归类存放干湿垃圾,以方便环卫工人将不同垃圾来分别收取。居民可先将垃圾分成厨余垃圾与其它垃圾两类进行投放,环卫工人收集后再按标准进行二次分类。

  要实行垃圾分类激励机制。在居民住宅区完善干湿垃圾收集和清运设施,引导居民对家庭生活垃圾实施干湿分类,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离后分别投放,需要有关部门出台激励措施加以推动。比如,社区管理部门要对生活垃圾投放情况进行常态化的检查抽查,开展“绿色门户”评比挂牌活动,对能做到把干湿垃圾分开投放的家庭给予奖励。而对分不好垃圾的居民,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诫勉,如张榜公布,点名曝光,直至罚款,以示惩戒。

  要把垃圾的事情办好,从干湿分投做起只是迈出较容易抬脚的第一步。从长远来看,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才是解决垃圾难题的根本出路。把垃圾处理得无垃圾,才算高人一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