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治理“领导干部插手工程” 顶风违纪一律先免职

30.10.2015  09:43

    记者29日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江西治理“领导干部插手工程”,自11月1日起,对十八大以来全省的各类项目,重点是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工作。2016年4月1日后,随同专项治理工作一起转入常态化。

    重点排查政府投资项目

    记者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本次排查是对十八大以来的各类项目,重点是政府投资项目全面排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的对象是:省直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市、县(市、区)党政机关和乡镇(街道)副科级以上干部;同时要求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参照执行。

    治理内容是:领导干部违反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以指定、授意、暗示、打招呼、批条子等方式,插手干预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建设管理、资金管理使用、竣工验收和物资采购,以及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审批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为其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特定关系人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违法违规承揽工程项目或充当“掮客”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谋取利益。

    11月1日前自纠的可从轻发落

    记者获悉,专项治理工作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综合治理三个阶段进行。今年11月1日前,领导干部主动从工程项目中退出、主动向组织报告情况、主动上交不当利益的,可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有关人员主动自查自纠并报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的,对其本人违规问题,可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在专项治理工作开始后,领导干部仍然顶风违纪,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一经查实,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6年4月1日后,随同专项治理工作一起转入常态化。(记者 左阳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