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驾考腐败不能止于上缴红包
湛江史上最大驾考受贿案近日二审判决,湛江市车管所原所长梁志雄受贿224600元,获刑10年。随着梁志雄陆续供认及深入调查,车管所考官收取学员红包的“潜规则”也浮出水面,40多名考官、个别所领导卷进这一利益链中。(4月6日《羊城晚报》)
据报道,湛江这起驾考受贿案中,大多数驾校学员都按“行规”交了红包。基本模式是学员集中交钱给驾校教练或领队,或由驾校直接收取学员600或700元“考试费”,转交给考官。随着案情不断深入,陆续有39名考官主动上缴收取的全部或部分红包,共计2100多万元,平均每人近50万元,个别涉案考官甚至上缴了近百万元红包。笔者认为,治驾考腐败不能止于上缴红包。
驾照考试买“保险”,通过送红包而得以轻松过关,多少年来,这种畸形的“潜规则”一直被公众广为诟病,却一直难以消除。在这条利益链上,驾考学员向教练交红包,教练向考官交红包,考官为留任监考而向领导行贿交红包,这种“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游戏中,受害的只能是处在最底层的驾考学员,是社会公众,破坏的是原本严肃的考试规则与公平公正,损害的是社会诚信度。
向驾考学员收红包,平均每名考官收了近50万元,说到底是以权谋私,是严重的腐败,必须予以严惩。然而,令人奇怪的是,如此严重的腐败,在湛江市车管所居然是上缴红包了事。这等于给了他们再次索要红包、刁难学员、以权谋私、破坏考试规则、制造马路杀手和腐败的机会。另外,谁知道他们收了多少红包,上缴了多少红包,中间有多少没有上缴?如果收九牛而只上缴一毛,且不受惩处,等于向教练与考官传递出一个错误信号:只要上缴了红包,就不会追究责任。所以,以后再收红包也不一定会被发现,即使发现了,只要上缴就行了;如果没被发现,那就可以继续收下去。如此,驾考强行收红包、学员买“保险”的现象就不会停止。
另外,既然教练、考官与领导都是利用手中的权力,强行索要红包,也就是以权索贿,为什么只处理顶层收受红包者,而不追究驾校、教练和考官收受红包以及送红包的行贿行为?收受50万元贿赂,已大大超过了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却不严惩,难道不是有损法律尊严?只有严肃查处这条利益链上的所有人,包括身处驾考最底层的学员的行贿行为,驾考腐败才能彻底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