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律援助“点援制”推行 孤寡老人可电话预约

11.02.2014  15:31

  今后,受援人将可根据案件自主选择律师打官司。记者从市司法行政工作会上了解到,今年本市将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重度残疾人还能电话预约法律援助上门服务。

  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本市将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延伸法律援助服务触角,在敬老院、军营、农民工聚集地建立联络点,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同时,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建立对法律援助机构的综合考核机制,规范重点环节服务行为,开展案件评估和公职律师跟案试点,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此外,还将开展法律援助专项维权季活动,全面推行“点援制”和针对行动不便孤寡老人、重度残疾人的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专题调研,进一步深化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

  针对公证行业,本市将健全质量检查和行业纪律处分制度,并在全市公证处开展“质量管理建设年”活动,加强公证质量建设,探索在亦庄等经济开发区增设公证机构或公证处为民服务大厅。

  司法鉴定行业将启动专项监管整治活动,建立与法院、公安、物价和质监等部门的联系机制,逐步建立“联合管理”体系。同时,建立司法鉴定诚信档案,实行鉴定人员挂牌上岗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

  此外,本市还将利用阳光中途之家分别开展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分类教育和临近解除集中教育试点工作。逐步建立社区矫正初始、分类、解除教育相衔接的矫正工作新格局,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罪犯意识和服刑意识,提高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效能。 (记者 袁京)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