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法律梦想”的“江勘人”——记江西有色地质勘查局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曾祥龙

17.06.2014  17:32
 

 

他,是江西有色地质勘查局的一员“老兵”,从风华正茂到年逾花甲,把三十多个寒冬酷暑、一生最宝贵的青葱岁月都献给了挚爱的地质事业。

他,做了十多年青年工作,了解青工的所思所想,在同辈眼里,他一直积极上进;在晚辈心中,他永远和蔼可亲。

他德高望重,获得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却始终如一的尊崇法律,研习法律,普及法律。

工作之余,他把精力倾注在学习上。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法律等四个专业,七、八十门课程,他都认真自学,熟记于心。他说,热衷学习,就是要充实自己,证明自己,特别是自学法律后,对法律深深痴迷,并且越学越来劲。

他,就是江西有色地质勘查局属二队前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曾祥龙。

十年“自考”路

1953年,曾祥龙生于江西赣州。1974年2月,他经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后参加工作,1986年3月入党。由于家在赣州,有一孤独的老外婆需要照顾,1982年,曾祥龙从南昌省局申请调回赣州二队工作。1984年,江西首开自学考试,一向上进心很强的他便开始了艰难而又漫长的自学之路。这一考,就是十来年!有住同小区的职工回忆说,那些年,多少个深夜,一楼总有一家的灯还亮着,窗边身影若隐若现,那就是曾祥龙还在自学苦读。那些年,他两地分居,妻子在县里工作,年迈的外婆、幼小的孩子几乎都由曾祥龙一人照看。下班后,他料理完家务,把小孩哄睡,便埋头在灯下“”书,经常熬到凌晨2、3点再入睡。

一天晚上,小孩怎么哄也不睡,他便把孩子放在床上玩,自己则沉浸到书里去了,直到小孩掉下了床哇哇大哭,他才回过神来。

夏天酷热难当,他便穿着背心和短裤在灯下看书,蚊子多时,点蚊香也无济于事,可书还得坚持看,怎么办?他便想了个土办法,打一桶冷水,把脚泡在水里,蚊子咬不到,还凉快降温。

就这样,他凭一颗积极上进的心和一股热忱好学的劲,在艰苦的环境下,经过十多年苦读,终于拿到了江西师范大学、原江西大学的大专毕业文凭,并一鼓作气获得了南昌大学的法律本科文凭。

土律师”的法律服务

自从自考法律,曾祥龙便对法律产生了浓厚兴趣。2003年10月,他考取了国家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成为了一名法律工作者。1993年,江西等三省被国家列为法院、检察院面向社会选考干部试点,曾祥龙参加了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干部的考试。他力闯笔试、速记、面试三大关,成绩列全市前茅。多年来,他一直负责本单位的普法工作,使二队多次被评为普法合格、先进单位。多年来,他运用法律知识,热心为单位、为职工及社区居民服务,甘于奉献,不求回报,先后调解纠纷、代理诉讼数十起,挽回经济损失百余万元。

1995年初秋,局下属某装饰艺术工程公司因装修工程纠纷诉讼至法院,历经一审、二审及再审,均告败诉,被法院采取执行措施查封了公司所有的办公室,致使公司无法正常运作。在多次外聘律师均不凑效的情况下,局领导想到了自己的“土律师”——曾祥龙。

曾祥龙临危受命、不辞辛劳,没日没夜的认真查阅了厚厚的几大本案卷,认真仔细地研究复杂案情。他依据法理,分析找准了该案的焦点和症结。凭借过硬的法律功底,他周全准备,列出充分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和确凿证据,一面向当地人大据理反映,一面向省高院积极申诉。最终反败为胜,案子得以拨乱反正,为单位挽回了几十万元的经济损失。

曾祥龙常说:“个人懂法守法用法还不够,要大家懂法守法用法才好,这样,我们法治社会的进程才会更快些,法治环境才会更好些。”多年来,他积极在单位和社区普及法律知识,开办知识讲座,用发生在身边和社会的典型案例来通俗易懂的讲解法律,使大家更好的受到启迪和教育。职工群众在工作和生活中若遇到邻里纠纷或存有法律风险的事务求助于他时,他总是积极参与,耐心劝解,有效的化解矛盾。

2001年仲夏的一个星期天,本单位一位退休老工人因家庭纠纷与儿子产生了激烈争执,继而相互打斗起来。老人情急之下,操起菜刀在小区里紧紧追砍儿子。眼看情况危急,命案随时要发生,众人又惊又怕,不敢上前阻拦。

曾祥龙见状,丝毫没有退缩,果敢迎上前去,面对老人激动挥舞着的菜刀,他毅然决然,毫不退让,一面好言安抚老人,诉之以法,晓之以理;一面伺机夺下老人手中的菜刀,平息了一幕混乱的场面,避免了一场血案的发生。

之后,他还找上门去,做老人及其儿子的调解工作,有效化解了激化的家庭矛盾。事后,老人及其家人与曾祥龙成为了好朋友、好邻居。

曾祥龙具有强烈的正义感,他嫉恶如仇,遇有不平事总要挺身而出。1997年5月1日深夜,暴雨过后的赣州市大街上行人无几。曾祥龙从单位返回家里。

路上,他遇见两男子挟持一年轻女孩,并拳脚相加。看到这等情景,听到女孩的呼救声,他来不及多想,一下子就冲过去,把女孩拉到自己身后,并厉声呵斥歹徒。趁歹徒发愣之时,他急忙拉着女孩快走。歹徒不甘心,仗着人多势大,紧追不舍。赶到一个生活小区已无路可走,他果断地护住女孩,与俩歹徒迎面对峙,向他们陈述法律的威严,指出其犯法的严重法律后果,并严厉斥责歹徒。歹徒见状自觉胆怯,灰溜溜地逃走了。曾祥龙把女孩安全送走,才安心地回到家,对家人和他人都不曾提起。

即使在临近退休时,曾祥龙还坚持帮助单位一退休职工打赢了一场官司。这官司历经四年多时间,终于在2013年8月的一天,盼来了人民法院的胜诉判决。事发2009年,二队一退休职工的孩子在外打工负伤致残,老板不仅拖欠工资,连上万元的医药费也分文不出。在聘请律师诉讼败诉后找到曾祥龙,他听完事发的过程,极为气愤,决心不论有多困难,不管有多辛苦,也要替打工仔抱不平,为弱者争公正,打赢官司,维护好单位退休职工家庭的正当权益。之后,他便四处奔波于劳动保障局、法院等部门,先后历经数次行政复议、工伤认定、劳动仲裁和五场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终于打赢了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为退休职工家庭追回了9万多元的经济赔偿。曾祥龙说,为单位职工帮忙是应该的,为他们打赢官司,成就感和幸福感就是我最大的报酬。

坚守“法律梦想

每当别人问起曾祥龙退休之后做什么,是不是该好好休息了的时候,他总是认真地说:“即使退休了,我也不会放弃我的法律服务事业,会越喜欢它,越热爱它,退休后有更多时间,可以很好地研习法律,并用它为人们服务。我喜欢办一些有挑战性的案子,案子越有难度我就学得越多,拿下了就越有成就感,就越开心。”年逾花甲的曾祥龙并没有因为年龄的增长而丝毫削减对法律的执着和热情,实践印证了他几十年来对法律的尊崇和钟爱。被问及这些年来有何遗憾时,他心怀愧疚地说:“我遗憾给予家庭、给予妻子和孩子太少,几十年来,我把大部分业余时间都给了自己。孩子小时照顾不周,我忙着参加各种考试;孩子上学了,我又忙着工作和自己钟爱的法律事务,耽误了孩子的家庭教育和学习,许多家务都是妻子在做,她再苦再累都全力支持我的工作和学习。如果人生可以再来一次的话,我会把更多的时间留给孩子和家庭!

曾祥龙就是这样一个人,对待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作为“土律师”,不辞辛劳、勇于担当;执着法律服务,不计名利、倾心尽力;对普法事业,热忱不减、坚守依旧。他无怨无悔地将心血和汗水倾注在了为干部职工群众服务的法律事业上,成为我局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