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承祖在奉新县调研时强调:要学习推广聘请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好做法,努力引导法律服务人员在法治江西建设中做出更大贡献

07.11.2013  12:38


图为马承祖看望奉新县司法局干部职工


图为马承祖实地察看奉新县罗市镇的法律顾问工作



  11月5日,省司法厅厅长、党组书记马承祖深入奉新县罗市镇专题调研法律顾问工作。他强调,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学习借鉴奉新县聘请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好做法,努力引导法律服务人员在法治江西建设中做出更大贡献。

  在罗市镇,马承祖与县委、县政府、镇政府、政府法律顾问代表围绕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做法、成效及如何有效推动法治江西建设进行了深入探讨。

  在听取有关负责同志的经验介绍后,马承祖指出,奉新县聘请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做法很好。一是方向正确。过去,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信奉所谓的“大闹大解决”,带来很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牵扯了基层党委、政府很多精力和财力。现在,政府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由律师用专业知识来引导老百姓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促进了依法行政,维护了社会稳定,这符合中央提出的法治中国建设的要求,是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二是成效显著。罗市镇试点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后,律师充分发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作用,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解决了不少问题。罗市镇这几年没有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就是证明。现在,这一做法已在奉新县全面开花,共有59个单位和部门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三是值得推广。奉新县的经验做法可用、可学,要认真学习总结推广他们的经验。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有利于发挥律师的专业特长,也对律师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引导他们在法治江西建设中做出更大贡献。

  在奉新,马承祖还看望了县司法局和罗市镇司法所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