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一商贩暴力抗法获刑四个月 暴力抗法凸显"执法之痛"
10月29日,浔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结了某烧烤店老板汪某暴力抗法、砍伤城管执法队员一案。汪某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获刑4个月,这是九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13年来,第一起因商贩暴力抗法而入刑的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暴力抗法认知的盲区给城管执法队员及被执法者带来了共同的损失,如何通过正当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再次敲响了市民维权的警钟。
暴力抗法,将会面临哪些后果?随着城市执法工作的深入及力度加强,执法队员的安全又该如何保障?
近日,本刊记者就此事件进行了深入采访。
1、受围观者挑唆店主举刀砍人
6月23日晚,市执法局浔阳区执法大队机动中队集中整治庐山南路夜宵店,就在执法队员对占道经营的某烧烤店进行执法时,店主汪某火气腾腾地从店内冲出来,将执法车上收缴的桌椅往店内搬回。
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这时的汪某不断与执法队员发生肢体碰撞,且嘴里一直骂骂咧咧。就在双方僵持不下之时,汪某妻子“急中生智”谎称被执法打伤,怒拽执法队员制服不撒手。
因为执法记录仪全程开启,执法人员也明白不能发生肢体及语言冲突,所以队员始终保持克制。就在烧烤店老板夫妻两人久攻不下之时,围观的人群中,一男子不断在旁挑唆,“拉拉扯扯有什么鬼用,直接拿刀砍啊!”
也正是这一句挑唆之后,汪某跑回店里拿着一把菜刀,怒气冲冲地向执法队员的队伍冲来,汪某如同武打招式一般在人群中施展“刀法”。果然,三招之后,浔阳区执法大队机动中队副队长桂某的腹部被砍中一刀。
鲜血染透执法制服时,汪某立刻弃刀逃跑,受伤的执法队员桂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腹部被缝上了10余针。
案发当晚,九江市公安局机动支队一大队迅速出动警力。通过现场证据的收集,调取相关执法及附近监控视频,警方确定汪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妨碍公务。
6月25日,九江市公安局机动支队以汪某涉嫌妨碍公务罪进行立案侦查并实施抓捕。5天之后,汪某终于顶不住警方的巨大压力,选择投案自首。
7月3日,九江市公安局机动支队调查清楚后,向检察机关呈请逮捕。7月10日,汪某被羁押至九江看守所。
8月3日,警方将这起暴力抗法案件移交到浔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月29日,浔阳区人民法院当庭审结此案,最终以妨碍公务罪对汪某做出了拘役4个月的判决。
2、砍人事件背后教训惨痛
这是九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13年以来,第一次遇见砍伤队员的情况。宣教科副科长刘建平说:“之前也经常会发生一些推搡的行为,也会听见商贩的口头谩骂,可拿刀砍人这还真是第一次。”
汪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对砍伤城管执法队员一事表示非常后悔、内疚,也愿意对受伤队员进行经济赔偿,对法院的制裁也没有任何异议。
“在执法过程中,当事人以暴力方式妨碍公务真不可取!”采访中,说起汪某因暴力抗法而获刑一案,市公安局和市执法局相关负责人都认为当事人应理性对待执法行为,不要采取过激方式以身试法。
“我们城管依法整治占道经营等有损城市环境的行为,执法程序和依据都是合法的,而且还有执法记录仪为证。”市执法局浔阳区大队机动中队负责人介绍说:“在我们执法过程中,当事人如果有异议,可选择正当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可以申辩、申诉、提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但汪某却选择了暴力抗法。他这种行为既是对执法队员个人和城管执法机关的伤害,也是对自己的伤害,更是对法律的漠视,我们呼吁广大市民自觉知法守法。”
此次案件中还有个小插曲。汪某被浔阳区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处罚。实际上,在法庭正式宣判之前,汪某就已经被警方羁押了4个月。10月29日,审判当天汪某正好“刑满”。也就是说在法院判决之后,汪某就“刑满”回家。
浔阳区人民法院对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汪某判决当天正好刑满,这让受伤队员从个人情感上觉得判轻了。这起案件的关注度很高,法院不会倾向任何一方,更不会过重或过轻来判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规科工作人员也表示,实际上,整个案件从取证到审判,执行标准非常严格,任何人都不可能干预司法部门独立办案。办案过程中,都是有具体判罚标准,是有法可依的。
这起砍人事件的教训无疑是惨痛的。九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宣教科负责人表示,法律公正的判决对执法队员是一种安慰,因为日常执法中,执法队员真的受到了很多委屈。同时,对抗法者严厉制裁,不仅可以起到震慑作用,也是对执法人员的必要保护。由于城管执法的特殊性,有关部门应当及早出台一部规范的城管执法依据,在该依据中应明确执法人员的地位以及对妨碍城管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人员的情形和处罚办法,使正当的执法行为得到法律更有力的保护。
3、暴力抗法亟待严惩
去年底,在“百日大会战”打响之前,九江市市委书记殷美根就曾提出过这样一个观点,“随着城市管理工作的深入及力度的加大,城管执法队员相应的保障也必须要跟上。”
今年2月,市公安局机动支队正式挂牌成立。市公安局成立机动支队,是市委、市政府根据新形势下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作出的决策,是全市行政执法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
该支队主要职能和任务是维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治安秩序,依法打击扰乱、阻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维护全市重点地区的社会公共秩序,处置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做好重点警务任务的安全保卫工作;完成市公安局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此次砍伤事件发生后,公安局机动支队的保障作用迅速得到显现,这也使城管执法队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更有信心及安全感。
九江市公安局机动支队一大队虞警官表示,“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方式阻碍国家公职人员正常执法行为的都属涉嫌妨碍公务罪。今后,我们会一如既往严厉打击阻碍执法的任何暴力行为。”
有律师观点认为,虽然城管直接代表政府管理城市,但由于我国现行的城管法律、法规不完善,未赋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必要的强制手段,一旦遇到暴力抗法者,执法人员就束手无策。对那些抗拒处罚、且行为严重触犯国家法律者,城管执法人员苦于没有制裁权力,当发生暴力抗法事件时,往往处于孤立无援的困境,甚至连自身安全都难以保证。随着城市化的加快,贫困地区人员大量涌入城市,有的甚至举家迁徒谋生,加之城市本身经济结构转型,国企改革力度加大,造成职工下岗,失业增多,迫于生计而加入街头摆摊大军,并以此为生。取缔就等于砸了他们的饭碗,断了他们的生路,因而,他们以各种方式百般阻挠、抵制城管执法,谩骂甚至殴打执法人员,在“我要吃饭,我要生存”的呼求声中,又往往赢得部分不明事理市民的同情和怜悯,对违法违章者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暴力抗法行为,是我国法治进程中的一股逆流,如果让一次暴力抗法得逞,就会导致一个群体的法律价值观念发生偏离,使人们丧失依法治国的信念,为恶殊深。如何遏制暴力抗法的不断发生和蔓延,有市民呼吁,除了加强法制宣传、规范执法程序等外,还要加大惩治力度。(记者 杨军)
城管执法队员整治边街小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