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法院:\"三结合\"实现文明创建与司法和谐良性互动

11.12.2013  12:21

    新华网江西频道12月10日电(陈刚)近年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更新司法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审判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在创建文明单位过程中,该院坚持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提高审判质效和提升法院形象的抓手工程,做到“三个结合”,即审判工作与司法为民相结合、文明执法与树立形象相结合、公正司法与文明创建相结合,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始终,实现了文明创建与司法和谐的良性互动,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该院近年来连续三届被江西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西省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