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召开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12.03.2015  12:48










        江西法院网讯  3月10日下午,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景德镇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邹中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向新任的司法监督员颁发了聘书,与各基层法院负责人签订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武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涂明辉代表市中院党组作工作报告,景德镇中院全体干警及司法监督员,各基层法院院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涂明辉在报告中回顾总结了2014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并从六个方面对今年工作进行了部署: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监督责任;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持续深入抓好司法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惩治司法腐败;强化对司法权的监督;关心纪检监察干部,打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

        邹中华在讲话中对全市法院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他强调,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任务要求上来,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四个从严”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惩治司法腐败,为建设法治瓷都、平安瓷都提供有力保障。

        邹中华要求,全市法院要守好政治规矩,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相统一。要强化主体责任,严肃违纪责任追究,党员领导干部要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引领者、示范者和推动者。要持续纠正“四风”,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以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为抓手,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和审判管理监督。要突出查案问责,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做到查案工作无禁区、无特区、无盲区。要深化制度建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每一项改革措施都能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要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会议还组织各基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学习了有关文件精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