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王老吉“从未更名” 获消费者力挺

24.12.2013  17:13

  加多宝与王老吉的官司纠纷终有结果。12月20日,广州中院一审判决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等相关广告被认定为虚假广告,构成不正当竞争。为此,加多宝将付出赔偿1081万元及公开赔礼道歉的代价。

  法院认为,在2012年下半年至2013年3月期间,加多宝公司投放了大量且密集的广告,其中包括了涉案的“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等虚假广告。根据同时段国内各大网站、报刊等媒介上大量出现的关于王老吉凉茶和加多宝凉茶的网友提问、报道、评论、转载等,可认定上述广告宣传已使相关公众对上述两种凉茶产品产生了混淆。法院由此认定,广药集团诉称被告使用涉案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语进行宣传的行为,误导相关公众以为“王老吉”(红罐)凉茶已改名为“加多宝”(红罐)凉茶,甚至以为“王老吉”(红罐)凉茶已不复存在,该主张有事实依据。

  事实上,作为普通消费者,加多宝“改名广告”极具误导性。消费者熊女士表示,当时看到“改名”的广告,本以为老品牌王老吉没了,但是在超市却又发现王老吉和加多宝都在销售,很是糊涂。如今法院的宣判让其得知真相,她表示,加多宝的行为令其很失望,以后会继续支持正宗凉茶王老吉。

  正在上大学的周同学则表示,只知道加多宝和王老吉一直在打官司,并不清楚改名到底是不是真的。当记者将改名案判决结果告诉他时,周同学直呼“太坑爹了,这广告不是逗我玩儿呢吗!

  法院指出,加多宝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等广告,将红罐王老吉凉茶等同于加多宝公司生产的凉茶,意图将消费者购买红罐凉茶的习惯引导为购买加多宝生产的红罐凉茶,此举为偷换概念,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同样,在消费者眼中,只有讲真话、恪守诚信的企业才更值得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