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波等八人荣获“萍乡市荣誉市民”称号

30.12.2014  18:57


          为表彰和鼓励在萍乡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国内非本市公民,根据市人民政府第67号令《萍乡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规定》,从2014年5月开始,萍乡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组织我市第一批荣誉市民申报评选工作。经过严格的推荐、初审、评审、公示等工作,12月12日,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专题研究,认为王建波等八人符合“萍乡市荣誉市民”授予条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12月23日,《关于提请审议授予王建波等八人“萍乡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通过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荣誉市民的成功评选,为萍乡市开辟了一条对外交往的新渠道,为对鼓励更多市外人士积极支持和参与萍乡经济社会建设,引进资金、技术、人才、设备促进经济、科技、文化等各项事业发展等都具有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