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省直机关“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25.07.2014  19:09
 

赣直工字[2014]26号

 

省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工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实干兴赣当先锋、为民服务作表率”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协助党和政府帮扶解决困难党员、职工子女上学方面的困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省直机关“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条件

资助对象必须是省直机关困难党员(党组织关系隶属于省直机关工委)、困难职工(工会关系隶属于省直机关工会工委,且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子女,今年国家统招大学生(以大学录取通知书为准),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子女:

1、享受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党员、职工家庭子女;

2、双下岗党员、职工家庭子女;

3、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或发生了突发性灾害等特殊困难的低保边缘党员、职工家庭子女。

二、工作要求

1、认真调查摸底。省直各单位党组织、工会组织要对所属基层单位的困难党员、职工子女就读大学情况进行全面详细的调查摸底,填写好2014年度省直机关困难党员、职工子女就读大学情况调查摸底表(见附件),并于2014年8月20日前连同①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②父母所在单位劳动关系证明;③收入证明或低保证明;④家庭成员重大疾病诊断或诊治证明等复印件一并上报。困难党员子女上大学调查摸底表、汇总表(含电子版)报工委组织部(联系人:刘召华,电话:8624286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调查摸底表、汇总表(含电子版)报省直机关工会工委(联系人:刘思;电话:8624285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调查摸底表务必真实准确,各级党组织、工会组织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所填内容进行认真调查核实,不得重复申报,上报前必须在本单位予以公示。逾期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上报资料不完整的,一律不予考虑。凡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除追缴助学金外,并对报送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2、上下联动帮扶。各级机关党组织、工会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对困难党员、职工子女就读大学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综合帮扶,以提高帮扶效果。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整合社会资源,争取更多的帮扶资金,形成上下联动帮扶的格局。

3、营造浓厚氛围。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助学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不断推进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

   附件: 省直机关困难党员、职工子女上大学调查摸底表

 

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省直机关困难党员救助基金会

     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