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江西派驻机构纪检干部选配方式:选铁打的人做打铁的人

18.04.2016  10:56

  去年年底以来,本报《揭秘7名厅级纪检组长》、《江西省纪委机构大调整》、《省纪委派驻纪检组长集体亮相》等系列独家报道,见证了江西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的过程。17日,记者再次获悉,通过调整,各纪检组至少配备了1名熟悉纪检监察业务的副组长、1名熟悉驻在单位(含综合监督部门)情况的干部和1名优秀年轻干部。

  既有熟悉纪检业务的老手 也有优秀年轻干部

  日前,本报独家披露了40余名省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名单。有人关心,派驻机构纪检干部是如何选配的?江西省纪委的答案很坚决:打铁的人选铁打的人。

  例如纪检组长按照提名考察办法,从信念坚定、敢于担当、善于监督的优秀领导干部中选拔而出。处级及以下干部的选配,则兼顾了干部的年龄梯次和层级结构合理,工作经历、业务特长互补。

  据省纪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着重从质量和程序上对派驻干部进出严格把关。“所推荐人员由推荐单位党组(党委)书记签字背书;对拟新进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实行试用期制,试用合格的,经纪检组长签字背书后,再正式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编制仍按规定收回。”该负责人介绍,通过调整,各纪检组至少配备1名熟悉纪检监察业务的副组长、1名熟悉驻在单位(含综合监督部门)情况的干部和1名优秀年轻干部。

  新设纪检组办公经费实行单列

  据悉,新设7家派驻纪检组监督的34家单位中,有的单位以前内设了纪检监察机构,有的单位单设1名处级纪检员,但从实践效果来看,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较为突出,尤其要摆脱“在一栋楼办公、一口锅吃饭,不好监督”这样的问题。

  为此,江西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在此次改革调整中,我省首次向省委办公厅等7个单位派驻了纪检组,填补了监督空白。

  在新设纪检组的角色定位上,我省目标明确:派驻纪检组是代表省纪委对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派驻监督由原来的“双重”领导,转型为由省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省纪委负责,发现重要线索要及时向省纪委报告。在工作考核及经费保障上,也实现与驻在部门“脱钩”:对派驻纪检组的考核评价由省纪委组织,办公经费实行单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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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