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机制将建立
(江西日报记者邱玥)12月3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有效维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权益,我省将加强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民政 部门和公安部门将联手,建立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快速查询机制、寻亲服务机制和滞留人员身份查询长效机制,帮助其及时回归家庭。对于无法查明身份,在救助站救 助时间超过10天的滞留人员,将建立起多元化照料安置渠道。
今后,公安机关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将告知其向救助管理机构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将引导、护送到救助 管理机构;对突发疾病人员,将立即通知急救机构进行救治;对疑似走失、被遗弃、被拐卖的流浪乞讨人员,将及时通过调取监控录像、走访当地群众、发布协查通 报等方式,及时核查其身份信息。
对经快速查询未能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将在其入站后24小时内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形式发布寻亲公告,并在其入站后7个工作日内 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数据。公安机关将依法受理家人走失报案信息,并通报救助管理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将公安机关通报信息与站内受助人员信息进行查询比对 后,及时将查询结果反馈公安机关。
对经快速查询和寻亲服务后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将采集其叙述内容,分析地名、人名、口音等关键信息及时甄别核实。
同时,我省将建立起多元化的照料安置渠道,一是救助管理机构将利用现有救助场所和设施设备,在站内开展照料服务,对精神障碍患者、传染病人、危 重病人等受助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按规定将其送当地定点医院救治、康复;二是因现有设施设备不足,无法提供站内照料服务的,将根据滞留人员的年龄、智力、心 理、生理状况,实施站外分类托养,符合条件的公办、民办福利机构或其他社会组织,为滞留人员提供生活照料等具体服务;三是对超过三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 的滞留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将向所属民政部门提出安置申请,报同级人民政府,将其纳入特困人员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