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长呼吁理性看待官员

15.03.2015  18:02

 

公务员实际上已经变为一个职业化的岗位了,而不是把公务员就理解为“官”了。如果有更好的职业追求,可以更加充分地实现个人抱负和理想,就可以另谋他职。

“我们在行使权力时,受到约束是不是太少了?”前日,在山东团分组审议时,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济宁市市长梅永红抛出了这个疑问。

梅永红说,中组部曾来济宁调研干部制度,他向来调研的人提出一个问题:“你们凭什么这么相信我?”他认为,人是感情动物,是有私欲的,把人放到一个位置上,赋予他一个无边的权力,实际上是把他放在悬崖边上,这是非常危险的。“任何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

他呼吁国家要加强对权力的约束,“如果不能把这道‘栅栏’扎紧,未来可能会出现更多更大的案子。”

这番言论,使得同组的赵冬苓代表不禁为他点赞:“作为一个市长,能这样说,说得真好。”

梅永红1987年大学毕业后,就一直在国家部委工作,直到2010年10月调到济宁市主政,在地方工作的4年间,也让他对基层政府治理有了新的体会。前日他就依法行政、公车改革、“四风”建设等问题向南都记者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谈机关负责人出庭

相信地方主官有这份底气和自觉

南都:昨天你谈到了依法行政的问题,新行政诉讼法5月1日起实施,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你觉得通过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促使政府去敬畏法律吗?

梅:这个作用会非常明显,我也相信地方行政主官有这份底气和自觉去面对法律的裁决。

现在政府面对着大量的行政诉讼案件,我跟法制办说以后有告市政府的,就安排我出庭吧。

为什么我想去出庭?一方面可以强化我自己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对济宁市各级政府有个昭示,我们一定要依法行事。如果违反了法律,你也一样要成为被告,甚至要受到法律的裁决。

南都:那你后来出庭了吗?

梅:后来他们怕社会上过多解读,最后通过政府的法制办来解决了。

政府官员走上法庭,成了被告,似乎成了不光彩的事情,另外舆论可能会认为你在“出风头”。

我认为将来社会舆论也要营造一种宽容的氛围,要多鼓励政府官员能够来面对法律,走上法庭,让它成为常态。

谈“公务员离职”

公务员已变为一个职业化的岗位

南都:近些年出现了一些“公务员离职”,包括走上领导岗位的人也离开公职,你怎么看?

梅:中国几千年来的文化传统使得许多人把“做官”作为最大的目标。

现在这点正在发生改变,公务员实际上已经变为一个职业化的岗位了,而不是把公务员就理解为“官”了。

这就是一份职业,最后如果有更好的职业追求,可以更加充分地实现个人抱负和理想,就可以另谋他职。

我有很多朋友离开了公务员岗位,下海的,回学校做研究的,甚至有的到了司局级都不做了。

谈基层干部

“县委书记月入3000,还不如工厂打工的”

南都:2010年,你从科技部调到济宁市工作,谈到基层的工作,你在昨天的发言中,用到了“呕心沥血”四个字,在基层的工作难吗?

梅:我每天工作都在十个小时以上,早上8点出家门,很少在晚上8点前能进家门。每天工作十个小时是常态,而且几乎没有周末,没有节假日。

如果把公务员理解为一份职业的话,中国哪有这样的职业?济宁市有800多万人,G D P3800多亿,但我所有工资收入加起来,才7000一个月,谁相信啊?下面的县委书记、县长一个月收入3000多,还赶不上在工厂打工的。

基层政府官员每天要面临很多复杂的问题,没几个人不是焦头烂额的。当然做公务员的特殊性,就在于讲奉献、讲牺牲,他们如果违背了法律、良知了,也理应受到惩罚。

对基层政府官员进行监督,提出更高的要求是对的,但不能过分的苛责,甚至动则谩骂,应该更加理性对待他们。

南都:很多官员走上了腐败的道路,是不是跟收入不高有关系?

梅:我倒不这么认为,公务员工资制度有它合理性,毕竟老百姓收入并不高,作为公职人员,和老百姓收入差距大了也不行。

习总书记也说了,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去做官。

你对这个收入不满意,可以去做别的选择。绝不能把工资偏低作为腐败行为的借口。不然怎么解释有的官员贪了几千万还在贪?

谈“四风”

有时我骑个自行车就去调研了

南都:太忙了,是否跟会议太多也有关系?

梅:以前确实这个问题突出,近几年有很大改变,现在能不开的会尽量不开,能开短的会议不去开长会,能合并的会就不分别开,能通过视频开的就不用都拉过来开。

现在法治还不健全,通过开会去动员、部署还是有现实意义,不能简单来否定开会。

当然,会多了,把开会当作推进工作的唯一的方式,这个就是形式主义,我们要加以摒弃。

南都:确实感觉到十八大以后,这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作风转变了许多。

梅:以前我们到县里去调研,县主要领导都在进他们县的路口等着,现在都是直接到现场,大不了你不了解情况不熟悉地形,县里面派辆车帮你引下路。陪同人员都在现场等着,而且每次都要限制陪同人数。

南都:那你去调研是怎样的?

梅:有些调研,我明确不要下面的县长、局长参加,经常一辆车就下去。有时去一些社区,我骑个自行车或者走路就去了,有时还开自己的私家车去。我觉得现在不光是我,全国都是这样,这今后也是一种常态。

南都:不怕上访的人围住你?

梅:怕什么?平时我也经常去信访大厅去接访,这个社会总体稳定、安全,很多市民都认识我,我去调研时,他们还热情地跟我打个招呼。

谈公车改革

取消官员“特权意识”意义更重要

南都:你说你有时开私家车去调研,那你觉得什么时候该用公车,什么时候该用私车?

梅:过去我在部委工作的时候就没有公车,经常是“私车公用”,上下班自己的车,去办事也开着自己的车。

现在到地方去,我感觉,如果真是用公车去办公事,没什么不合理。问题在于,很多人不该配车的配车了,而且还开着公车去做私事,去旅游去接送家人。

这无论从道理和法理上都是不应该的。

现在中央到地方全面推开公车改革,今后公车取消了,可以最大限度降低行政开支,更重要的是,可以避免很多社会问题,公车在老百姓眼中就是一种“特权”。

公车取消后,可以让大家都意识到,我们作为官员本来就是和百姓平等的,而不是说走到什么样的职位上就应当享受怎么样的特权。

谈地方立法权

经常发现法律不具体、难执行

南都:这次全国人代会会正在审议立法法修正案,一旦通过,今后设区的市都将获得立法权。济宁是否也在积极争取?

梅:当然在积极争取,济宁是煤炭资源型城市,面对煤炭价格下跌、土地塌陷、农民失地、生态破坏一系列问题,我们对其进行解决的时候,经常发现相关法律条文不具体,都是原则性的,很难执行,怎么执行都是合理的,这让人觉得困扰。

当然,我们国家那么大,从国家层面制定的法律不可能具体照顾到每个地方的实际。

我们有了地方立法权,就可以针对当地重大的、关乎民生、关乎重大社会长远发展的领域进行立法,像对煤炭塌陷区的治理,这就亟待通过立法来解决。

济宁年产煤炭1亿吨,每年造成3万到4万亩的塌陷地,现在总共60万亩塌陷地,造成很多农民失地。

作为政府、企业到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现在对这方面的法律条文是很粗线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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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