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合同备案可网上办结

02.06.2017  20:52

        为规范全省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工作,方便企业开展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申报,《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办法》于6月1日正式实施。浙江省工商局专门配套开发了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系统,企业通过该系统可实现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网上全流程一次性完成,真正实现“零上门”。

  《办法》规定,房屋买卖、租赁及其居间、委托合同,物业管理、住宅装修装饰合同,旅游合同,供用电、水、热、气合同,有线电视、邮政、电信合同,消费贷款、人身财产保险合同,旅客运输合同,汽车销售、保养、维修合同等八大类合同采用格式条款时应当办理备案,省人民政府规定应当备案的其他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也应当办理备案。同时,经营者应当在开始使用该格式条款之日起30日内,将合同样本报核发其营业执照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办法》明确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可以通过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系统网上全程办理。从6月1日起,浙江省将统一通过该系统办理企业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工作,由原来的书式填写、现场申报改为全程网上办结。

  “《办法》和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系统的配套实施,不仅可以推进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也体现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合同格式条款的监管重心正在由事前审查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浙江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