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华:119送油真是“浪费公共资源”?

03.03.2014  09:59

  因高速公路上无加油站,车子燃油耗尽“”在路边,要求保险公司兑现“免费道路救援”,却被告知高速路不在服务范围内……25日晚上,乐雅高速公路名山段,驾驶员周先生亲历“人在囧途”。最终,当地消防部门出警,送去20升汽油助其脱困。有得知此事的人认为,周先生的遭遇是私事,最后惊动消防部门出了警,有滥用公共资源的嫌疑,也可能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据2月28日《华西都市报》)。

  除了有人认为119出警给这位私家车送油是“浪费公共资源”之外,还有人认为“消防队送汽油,好比‘杀鸡用牛刀’,实在太大材小用了嘛。”这些声音完全可以理解,我们甚至可以找出一大堆理由来责难这位司机,不该让消防队给自己送油。为什么不早做预防?为什么不能找朋友相助,为什么不去向专业救援队求援?甚至为什么不能向过往车辆“高价求购”,只要肯花钱,要多少汽油都会有人主动给送来。这些都可以作为“不该让消防队送油”的理由。

  但是,所有这些理由都能作为消防队不应给周先生送油的理由,正如名山区消防大队相关负责人所说的那样:“‘有警必出、有灾必救、有险必抢、热情服务’是我们的原则。”况且,我们首先应该明白什么是“浪费公共资源”,持这种态度的人往往都是从经济价值上去衡量,按照这种逻辑去理解,消防队出警救火、救灾、救人都要先权衡一番价值,什么火该救,什么火不该救,好人有难去救是应该,坏人或犯罪分子有难去救就是“浪费公共资源”。记得媒体曾报道这样一件事,某地一位老太太心爱的猫咪受到惊吓,爬到了树梢却怎么也不敢下来,万般无奈之余,老太太向119求助,接警后的消防队到场后,利用云梯才将这只猫救下来,老太太抱着被救的猫甚至要给消防队员下跪感谢。当时也有人认为消防队给老人救猫是“浪费公共资源”。

  实际上,人民群众有难,无论什么原因,作为政府公安消防等应急救援部门给予无条件的救助,本身就是其应尽的职责,根本就不能用值与不值来衡量,即使犯罪分子在作案过程中遭遇危险向其求助,无论是119还是110都不可能坐视不管,这不仅是职责更是一种人道,更何况周先生是无意之中造成了“人在囧途”,也做过各种努力和尝试,是在无奈之下基于对119的信任,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向消防队求援,无论是119还是110,接警后推诿或拒绝救助反而是一种“失职”,山区消防大队接警后迅速派出一名队员前往送油,既彰显“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良好风范和素质,更是用实际行动在践行“群众利益无小事”,就如该大队负责人所说,消防出警没有大小之分,对消防部门来说,这是一件小事,但对受困者一家,这就是件大事。

  在市场经济社会条件下,很多人已经习惯于用经济价值来衡量一切,对某种问题的处理也习惯用经济价值还权衡值与不值,实际上这种观念既非常错误,也容易造成某种价值观的混淆和误导,公共资源为公共所有,每个人在遇到无法解决的危险或困境时,都可以请求公共资源的帮助,只要不是故意用造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使用,无论是“送油”“救猫”都不能言之为“浪费公共资源”,亦不能算“大材小用”。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救助这样的“小急小难”不是“浪费公共资源”,但并非鼓励人们凡遇到难事都去求助119或110,既然是公共资源就应该自觉维护,并让这种资源得到最充分的利用,能够凭自身努力解决的问题还是要自行或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如果我们不分大事小情、轻重缓急都去无偿占用,那才是真正的“浪费公共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