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中国好人”检察官荣获“龚全珍式好干部”称号

16.09.2014  20:03

近日,江西省景德镇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了10名“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龚全珍式好干部”,浮梁县检察院反贪局政委、办公室主任林新平榜上有名。

浮梁县检察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认真实施省委“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广泛开展“学习焦裕禄精神,争做龚全珍式好干部”活动。林新平自觉以焦裕禄、龚全珍等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从检20年来,公正执法、恪尽职守,解放思想、敢于探索,心系群众、甘于奉献,先后获得“全市政法机关涉法涉诉先进个人”、“瓷都百佳政法干警”、“全省检察机关人民满意干警”、“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省检察机关执法为民标兵”,荣立个人一、二等功,被授于“中国好人榜·敬业奉献好人”荣誉。

林新平于1994年入院,在控申岗位上一干就是12年。他主办各类案件152件,成功提起抗诉案件6件,接访群众1460多人次。2006年,他针对浮梁地域大、信息不畅,法律触角不易向乡、镇延伸的问题,及时向该院领导建议,率先在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涉检信访工作机制。在全县17个乡镇设立“下访、巡访”联系点,聘请175位信息联络员,积极组织开展下访、巡访、电话预约下访活动。经他接访的群众,无一再重访、闹访的,做到了让来访群众在检察院“找到廉洁、消除怨气、化解矛盾”。该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和“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单位”。

2007年11月,林新平任该院办公室主任,并到经公桥镇港口村开展挂点帮扶。为促进新农村建设,他和镇村干部一起制定三年发展规划,不厌其烦在各相关单位间来往奔波,争项目、跑资金,短短一年时间就完成了港口村港湾公路改造、港南大桥建设和180户农民的饮水工程,“三清三改”成效显著,赢得村民交口称赞。为此,港口村由昔日贫困村一跃而成了浮北山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被评为“全省生态文明村”、“全县十大和谐秀美乡村”,县检察院也因此连续三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进帮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