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制定网格员举报奖励办法

10.03.2015  11:09

  海南省海口市近日出台《海口市网格员“扫黄打非”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期调动网格员在“扫黄打非”工作中的积极性,实现基层“扫黄打非”全覆盖,保障出版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办法》规定,海口市网格员通过专用通讯工具“社服通”向市政府服务热线举报辖区内制黄贩黄、侵权盗版、非法出版等违法活动,举报内容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并由此破获有关案件的,将获得不同程度的奖励。比如,举报10印张以上非法图书,每册奖励1.20元;举报非法期刊每册奖励0.30元;举报非法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每盘奖励0.50元;举报安装使用盗版软件100套(含100套)以上,每次奖励200元;举报假记者、假新闻经查实的,每案给予500元奖励;举报假报刊、假记者站经查实的,每案给予3000元奖励;举报网络非法出版物和网上制黄、贩黄、传黄及其他有害信息经查实的,每案给予300元奖励。

  《办法》还规定社会民众的“扫黄打非”举报奖励,参照执行。奖金专款专用,市财政、审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记者了解到,海口市制定这一暂行办法源于网格化管理制度在2014年有效推进,该市目前已经发展了遍布各社区的1500多名网格员,而促进“扫黄打非”基层全覆盖是规范市场管理的有效路径。此外,目前破获的“扫黄打非”案件中,利益相关方出版社、书店等举报较多,普通群众举报比例不高,而实际上,很多“扫黄打非”案件与社区居民、大众生活息息相关。

  据海口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口市在制定《办法》,明确规定举报奖励范围、金额等细则的同时,也做好了保护举报人、培训网格员等相关工作。比如,奖金通过海口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社区网格管理中心等专门渠道发放,举报人无需自己领取。另据了解,海口市目前已经有900多名网格员接受过“扫黄打非”专题培训,去年10月以来,海口市800个住户以上的社区都已安装了宣传“扫黄打非”工作的电子屏幕。

  目前,海口市“扫黄打非”办公室正在向市财政局申请网格员奖励举报专项资金。该专项资金由海口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管理,按年度使用。海口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希望通过遍布社区的网格员和文化市场执法大队的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