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海外追逃3个月拘捕155人 四成主动自首
——海外追逃:追人难,追赃更难!
导视:
一份名单划定,涉案金额数亿,澳大利亚宣布将协助中国追查贪官资产。
外交部发言人 华春莹:
我们坚持有腐必反,腐败分子无论是逃到天涯海角,我们决心一定要绳之以法。
解说:
公安部“猎狐”三个月,已有155名外逃犯罪嫌疑人归案,但海外追逃不仅追人,更要追赃。
中国公安大学 国际警务执法学院副院长 赵宇:
要想追赃的话,可能要经过背后很复杂的一些法律层面的一些操作,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能难度很大。
解说:
政治体制不同,司法体系相易。《新闻1+1》今日关注:海外追逃:追人难、追赃更难!
主持人 董倩:
晚上好,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长久以来有一些贪官他们是“贪了就跑,跑了就了”,但是最近澳大利亚警方表示要和中国联手,共同查处这些贪官在澳大利亚的一些非法的资产。事实上这些贪官有的在澳大利亚已经居住了多年,有的甚至取得了当地的合法身份。那么为什么澳大利亚警方要对这些人说不呢?首先我们还是要看一下中澳之间的联手追赃。
解说:
澳大利亚将追查中国贪官资产。昨天,《悉尼先驱晨报》的这篇报道,迅速引发了国内舆论的广泛关注,报道称,澳大利亚联邦警察亚洲地区负责人布鲁斯·希尔表示,澳方已同意协助中方的追逃追赃行动,布鲁斯·希尔说中国国家安全局与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就一份优先处理名单达成共识,这份名单是从一份百人左右的大名单中挑出来的,涉案金额达数亿澳元。这些人已经成为澳大利亚公民或者在澳定居多年,用投资和商业移民作为伪装来洗钱,澳大利亚警方数周内就将首先展开查封这些中国贪官资产的行动。针对澳大利亚媒体的报道,昨天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也做出了回应。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 华春莹:
在惩治腐败的问题上,中国政府的态度是非常坚决的,我们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束,所以腐败分子无论是逃到天涯海角,我们决心一定要绳之以法。
解说:
中澳双方都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缔约方,对于违反该公约的人员澳方可以考虑相关引渡要求,然而,悉尼先驱晨报》也引述了澳大利亚联邦警察亚洲地区负责人布鲁斯·希尔的说法,目前澳方的移民政策也让很多外逃贪官生情避难,有了可乘之机。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际警务执法学院副院长 赵宇:
澳大利亚和中国在合作起来,必然会有很多的难度,比如说在政治制度、在社会制度、在司法体系方面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国家,因此可能会造成在这个具体办案过程当中,或者对某一些罪行的认定过程中出现不同。在具体的执法层面,由于双方的刑事诉讼的制度和程序标准要求不一样,因此双方可能还需要更多的磨合和磋商。
解说:
根据澳大利亚媒体的报道,中澳双方的这次合作,澳方将首先采取查封中国贪官财产的作法。
赵宇:
从策略上来讲,这是一种所谓的釜底抽薪式的做法。 使得被追逃的相对人,他们失去一定的经济支柱的话,他们就会陷入困境,这样的话就更加容易使得他们就范吧。 但是要想追赃的话,可能要经过背后很复杂的一些法律层面的操作,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能难度很大。
解说:
澳大利亚2012年推出“重大投资者”签证,上周又宣布将于明年推出“高端投资者”签证。一系列吸引投资的政策,让人对于为何澳方这次为何愿意协助中方开展猎狐行动也产生了好奇。
赵宇:
首先腐败犯罪已经被国际社会列为国际犯罪,第二个原因,澳大利亚一直号称自己是一个法治社会,因此有那么多的外逃贪官,用他们的赃钱获得移民身份的话,对澳大利亚的发展和社会的风气也会造成一定的损害,澳大利亚它也不会在世界各国面前留下这种恶名。
主持人: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一直是外逃的贪官的他们目标的前几位,因为这些国家并没有和中国签订引渡协议。而这一次中澳双方决定联手追赃,那么在某种程度上也就意味着澳大利亚可能未来不再这些贪官外逃的一个“天堂”。
另外我们关注到这一次中澳合作,可能更引起大家关注的是这个关键词“追赃”。那么在以往,我们大家认为的一种理想的状态,当然是人赃俱获是最好的。但是可能在人暂且由于各种经济、制度,还有包括法律,各种差异的条件下,可能人目前不见得一下子能抓回来,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可能先把钱给追回来,使国有资产不是那么多的流失,这有没有可能?
接下去我们就连线公安部经侦局的副局长刘冬,那刘局长首先当时我们在短片中,在新闻中也已经关注到,澳大利亚方面提供了这样一个名单,您怎么看这个名单?
公安部“猎狐2014”行动负责人刘冬:
我们也是在昨天下午看到媒体上有这样的一个消息,我仔细看了一下,我觉得这条信息里边既传达了澳大利亚联邦警察有关官员关于协助中国追赃的有关论述,但是这个消息里面也有媒体自己的解读和联想,我现在还不好说。因为是通过媒体传播,不是和警方直接的沟通,我还不好评论它这个名单是怎么回事儿。但是我想可以跟大家说的,近年来,中国警方同澳大利亚警方的合作是相当密切的,而且我们每年都会就做相互协助,进行工作会晤,今年的上半年我们也同澳大利亚的联邦警察,就追赃工作进行过密切的和实质性的磋商。
那么这一次我们看到通过媒体反映出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在协助我们追赃方面,表达了与我们相近或者是相通的立场,我们也感到非常欣慰。从我本人来讲,非常希望下一步能够在我们双方的共同努力之下,能够取得更多的实质性的进展。
主持人:
这个澳大利亚名单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到底名单上是什么人,目前不能确定,但是可以确定的是澳大利亚方面的一个立场。我们来看一下,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亚洲事务部长官布鲁斯·希尔他说,“他们”指贪官。“并不是一夜之间忽然离开中国,身上也没有大量的现金,大多数情况下他们都是小心翼翼,并且精心策划的。一段时间以后,贪官们开始把转移的钱用来购置房产和股票,或者另开银行账户。这样一来,这些钱就变成了他们的合法资产。但是这些钱从一开始就不是他们的合法收入,这是他们在中国贪污所得并转移到海外的。”那么刘局长,从这位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亚洲事务部的一位警官,他说出这样的话,您从中看到的是什么?
刘冬:
我刚才已经谈到了,我觉得澳大利亚警方这次表达了一个比较积极的与我们开展合作的态度,我是感到非常欣慰的。因为在以往的追赃的过程中,刚才那位专家也讲了,它的复杂程度是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比如说犯罪嫌疑人跑掉了,有些他具体涉案的一些赃款的转移情况,以及他隐藏的情况,如果没有他本人的到案,确实是不容易发现的。此外,犯罪嫌疑人向境外打款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如何搞清楚,也需要做大量的工作。
另外还有一个难点,各个国家对处理赃款的法律规定不同,那么相互之间要有一个适应,彼此要提供对方相互认可的证据,才有可能进一步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