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实施意见》

15.06.2016  21:4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省发改委牵头起草了《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实施意见》。

  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供给新动力,有利于挖掘消费潜力、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施意见》提出,要围绕顺应和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激发新活力,以消费环境改善和市场秩序规范释放新空间,以扩大有效供给和品质提升满足新需求,推动消费和投资良性互动、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协同共进、创新驱动和经济转型有效对接,为奋力开创“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新境界提供更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