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消费者协会公布2013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11.03.2014  08:03

人民网南昌3月10日电 热水器没装排烟道致人死亡、电视购物受侵害、暖手宝爆裂伤人、开发商延期交房……10日,江西省消费者协会公布了2013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热水器没装排烟道 致人死赔二十六万

【案情】2013年5月24日晚,南城县消费者刘某母子二人,在一出租屋使用燃气热水器洗澡后双双死亡。经抚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死亡原因是一氧化碳中毒。5月28日上午,死者亲属向南城县消费者协会投诉。受理投诉后,南城县消协依法进行了调查,发现热水器经销商派出的安装工人在给消费者提供免费安装服务时,严重违反安装原则,没有按要求安装排烟管道,从而留下安全隐患。这是造成消费者刘某两人中毒死亡的重要原因,经营者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侵害。

【调解结果】经过多次调解,热水器生产厂商及南城县销售商最终承担了相关责任,一次性给予消费者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通讯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26万元。

销售员误导购房 消协调解退全款

【案情】2013年3月16日,南昌市消费者刘某向某房地产开发商订购了一套面积为145平方米的商品房。订购时,刘某向销售员详细说明了家中的房产情况。销售员仍然肯定地告诉他,属于首套购房政策范围,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刘某遂交纳了首付款63.9万元,余款准备申请公积金贷款。4月22日,销售员突然通知刘某,称其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商业贷款。对于突然多出来的15万元利息,刘某表示难以承受,要求开发商退还全部首付款。多次与开发商协商无果,刘某于5月18日向南昌市消协投诉。

【调解结果】南昌市消协调查后发现,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开发商销售人员在销售商品房时涉嫌用欺骗的形式误导和引诱消费者进行购房。经协调,双方达到一致:开发商退回了刘某的全部首付款6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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