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通道被占,仅开个人消防罚单不够
去年7月,武汉市汉阳区锦绣长江小区一居民楼家中着火。救援过程中,消防车在距离火灾现场200米左右处被一辆私家车堵住去路。多方联系车主未果,消防官兵只得人工将消防器材搬至救援一线,并铺设700余米长的消防水带实施救援。万幸的是,这次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后,涉事车主因违法占用消防通道被处罚款500元。这是迄今为止武汉开出的首张“个人消防罚单”。(8月19日《法制日报》)
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单位违反规定可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规定则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由此看来,这张“个人消防罚单”应当开,也必须开。就这起火灾事故而言,假如因涉事车主违法占用消防通道造成了更加严重的后果,我想,这张“个人消防罚单”恐怕就不是只罚500元的事了。对此,我们应该有一个客观而清醒的认识。
近年来,消防通道被占用现象频频见诸报端。以“消防通道被占”为关键词进行百度搜索发现,消防通道被占已经成为城市防火工作的顽疾。有的尽管设置有“禁止停车”的提醒,仍有不少车主直接将车停在通道上,使消防通道成了停车场;有的每层楼都设置有消防栓、烟雾报警器等,消防栓上有锁有封条,但仍然有人将电动车、自行车随意停在楼道,将各类杂物随意乱放,使得与时间赛跑的消防救援,一次次遭到楼道杂物、私家车阻拦,拖了救援后腿,有的因此酿成严重后果。
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现行有关消防的法律规定威慑力不够大,使得一些违法占用消防通道者安全意识不够,存在自私、侥幸心理;另一方面,相关责任单位,比如小区物业、社区等消防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没有依法开展安全检查并履行及时疏通义务。从这个现实情况看,消防通道被随意占用,仅对当事人开“个人消防罚单”显然是不够的。物业部门、相关责任单位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也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
我国法律法规对单位、个人堵塞消防通道都有明文规定。但一个值得引起重视的问题是,现在一谈到消防通道畅通问题,更多强调的是物业部门的责任。其实,解决消防通道被占问题,不仅需要物业等责任单位加强宣传和管理力度,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要更多强调责任落实,明确占用消防通道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政府职能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强化各部门及单位、个人消防责任落实,让居民意识到行为违法以及占用消防生命通道的危险性;更需要靠公民个人自觉,不仅要自己不占,发现别人占道时要及时劝阻或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反映。只要占用消防通道就应追责,等出了事再追责就迟了。
文/周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