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通报5名游客不文明行为 涉大闹机舱
人民网北京12月17日电 据国家旅游局网站消息,近日从国家旅游局获悉,第四批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公布,涉及三个事件五名游客,包括因座位调整问题大闹机舱的三名四川游客,殴打日本便利店员的一名上海游客,因随行儿童购票问题殴打随团导游的一名湖南游客。
上述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国家旅游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地方旅游局和驻外旅游办事处调查,召开了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议。按照《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五名游客的不文明记录年限分别为一年至三年。
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国家旅游局日前成立了主要由律师法官等法律从业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以及社会公众代表组成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今后国家旅游局公布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须通过该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该评审委员会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评议游客不文明行为事件是否应当纳入记录、确定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信息保存期限、评议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是否通报相关部门、对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进行动态调整等。
据悉,为进一步做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相关工作,国家旅游局正在推进国内主要航空公司对列入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游客采取一定的限制措施;此外,还将进一步完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细化不文明行为处理标准,明确记录结果后续管理规范。
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
16、档案号20150016号
施骜,女,户籍所在地:四川。
不文明行为事由:该游客2015年10月14日参加四川上航假期国际旅行社组织的赴柬埔寨旅游,10月19日,乘坐柬埔寨吴哥航空公司K6989航班从柬埔寨暹粒返回成都,登机后即将座椅靠背向后调整,后排游客提示后仍拒绝调直。后排乘客入座时碰到其头发,继而引发口头争执、辱骂和推搡,经空乘人员和随团领队劝阻无效。机长认为其影响航空运输安全,拒绝其继续搭乘并通知地勤安保人员将其强行带离。事件造成航班非正常延误约1小时。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经“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认定,将该名游客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5年12月16日至2017年12月15日。
15、档案号20150015号
高自祥,男,户籍所在地:四川。
不文明行为事由:该游客2015年10月14日参加四川上航假期国际旅行社组织的赴柬埔寨旅游,10月19日,乘坐柬埔寨吴哥航空公司K6989航班从柬埔寨暹粒返回成都。登机后,前排乘客将座椅靠背向后调整,该游客入座时碰到前排乘客头发,继而引发口头争执、辱骂和推搡,经空乘人员和随团领队劝阻无效。机长认为其影响航空运输安全,拒绝其继续搭乘并通知地勤安保人员将其强行带离。事件造成航班非正常延误约1小时。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经“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认定,将该名游客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5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15日。
14、档案号20150014号
袁秀芬,女,户籍所在地:四川。
不文明行为事由:该游客2015年10月14日参加四川上航假期国际旅行社组织的赴柬埔寨旅游,10月19日,与丈夫乘坐柬埔寨吴哥航空公司K6989航班从柬埔寨暹粒返回成都。登机后,前排乘客将座椅靠背向后调整,其丈夫入座时碰到前排乘客头发,继而引发口头争执、辱骂和推搡。该游客与其丈夫一起参与这一过程。经空乘人员和随团领队劝阻无效。机长认为其影响航空运输安全,拒绝其继续搭乘并通知地勤安保人员将其强行带离。事件造成航班非正常延误约1小时。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经“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认定,将该名游客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5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15日。
13、档案号20150013号
荣嘉欣,男,户籍所在地:上海。
不文明行为事由:该游客与妻子于2015年9月25日从上海抵达日本札幌拟赴冲绳旅行。9月26日晚10时,夫妻二人在札幌入住酒店附近的罗森便利店购物,因妻子在付款前即撕开包装食用,遭到店员制止,并被告知不得在店内进食。该游客认为店员有辱其妻,随即挥拳殴打店员,导致该店员鼻子和脸受伤。店员报警后,当地警察赶到现场,以现行犯罪名拘捕了这对夫妇。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经“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认定,将该名游客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5年12月16日至2018年12月15日。
12、档案号20150012号
黄建魁,男,户籍所在地:湖南。
不文明行为事由:该游客于2015年8月23日参加成都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赴都江堰青城山一日游团队,合同中不含其小孩门票费用。因其小孩身高超过1.2米,景区工作人员要求购票,该游客因此与随团导游发生争执,并将手中茶杯砸向导游头部,造成导游头部受伤。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认定该游客负有全部责任。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经“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认定,将该名游客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5年12月16日至2017年12月15日。
11、档案号20150011号
肖燕 女 四川人
不文明行为事由:该游客参加由重庆汇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赴泰国旅游团,该旅行团原定于2015年9月4日(后延迟至9月5日)返回重庆。在航班延误期间,肖燕拒绝听从领队劝阻,煽动游客对抗泰国警方执行公务行为,散布警方打人等不实信息,以拒绝登机要挟赔偿,干扰泰国曼谷机场工作人员及领队履行职务,辱骂领队及同行其他配合工作的游客,并最终擅自脱离团队,未随团返回。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该名游客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5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0日。
10、档案号20150010号
刘鹏,男,四川人。
不文明行为事由:该游客参加由重庆汇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赴泰国旅游团,该旅行团原定于2015年9月4日(后延迟至9月5日)返回重庆。在航班延误期间,刘鹏拒绝听从领队劝阻,以维权名义用机场登机口广播煽动游客,以拒绝登机要挟赔偿,散布泰方扣留护照等不实信息,干扰泰国曼谷机场工作人员及领队履行职务,辱骂领队及同行其他配合工作的游客,并最终擅自脱离团队,未随团返回。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该名游客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5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0日。
9、档案号20150009号
赖素芳,女,重庆人。
不文明行为事由:该游客参加由重庆宏金龙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赴泰国旅游团,该旅行团原定于2015年9月4日(后延迟至9月5日)返回重庆。在航班延误期间,赖素芬拒绝听从领队劝阻,散布泰方扣留护照等不实信息,干扰当地警方及泰国曼谷机场工作人员履行职务,并最终擅自脱离团队,未随团返回。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该名游客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5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0日。
8、档案号20150008号
王海燕,女,重庆人。
不文明行为事由:该游客参加由重庆大新华运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赴泰国旅游团,该旅行团原定于2015年9月4日(后延迟至9月5日)返回重庆。在航班延误期间,王海燕拒绝听从领队劝阻,散布泰方扣留护照等不实信息,干扰泰国曼谷机场工作人员及领队履行职务,辱骂领队及同行其他配合工作的游客,并最终擅自脱离团队,未随团返回。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该名游客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5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0日。
7、档案号:20150007号
唐代东,男,四川人
不文明行为事由:2015年5月,该游客在青海某景区游览时,攀爬主题雕像照相,并将照片在网络上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该名游客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5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16日。
6、档案号:20150006号
华玉敏,女。
不文明行为事由:2015年4月,该游客乘坐大连至深圳ZH9724航班,在飞机上因调整座椅问题与他人发生争吵、打闹,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其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5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16日。
5、档案号:20150005号
王玉珏,女,辽宁人。
不文明行为事由:2015年4月,该游客乘坐大连至深圳ZH9724航班,在飞机上因调整座椅问题与他人发生争吵、打闹,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其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5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16日。
4、档案号:20150004号
李文春,男,陕西人。
不文明行为事由:2015年五一假期前夕,在吴起县胜利山景区内,李文春攀爬红军雕塑照相,被其他游客拍照记录后在网上传出,引起公众广泛谴责,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该名游客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5年5月4日至2025年5月3日。
3、档案号:20150003号
周跃,男,北京人。
不文明行为事由:该游客在2015年1月10日凌晨,由昆明飞往北京的MU2036航班上,强行打开飞机41L、42L座位旁两道应急舱门, 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他的违法行为予以治安拘留15日处罚。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该名游客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5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23日。
2、档案号:20150002号
王声,男,江苏人。
不文明行为事由:该游客在南京参加了由中国康辉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组织赴泰团队游,该旅游团于2014年12月11日晚乘坐泰国亚洲航空公司FD9101由曼谷飞往南京。登机后,该游客要求空服人员将他与同伴的座位调换到一起,虽经调换,但耽搁时间较长,引起两人不满。就餐时,因其同伴与空服人员发生争执,该游客与空服人员激烈争吵,并谩骂、恐吓和威胁。因事态危害航空安全,机组决定飞机中途返航。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该名游客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5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23日。
1、档案号:20150001号
张艳,女,安徽人。
不文明行为事由:该游客在南京参加了由中国康辉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组织赴泰团队游,该旅游团于2014年12月11日晚乘坐泰国亚洲航空公司FD9101由曼谷飞往南京。登机后,该游客要求空服人员将她与同伴的座位调换到一起,虽经调换,但耽搁时间较长,引起两人不满。就餐时,该游客要求空服人员提供热水,被告知热水需要收费,造成该游客不悦,与空服人员发生言语冲突,随即将热水泼向空服人员,并激烈争吵、谩骂、恐吓和威胁。因事态危害航空安全,机组决定飞机中途返航,落地后该游客被泰国警方带走。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该名游客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5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