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深入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

07.05.2015  21:28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切实防止和纠正公职人员不在状态、不愿作为、不敢担当、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为官不为”突出问题,萍乡市深入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据悉,本次专项治理从4月开始,9月底完成,分为自查、督查、整改、总结四个阶段。治理范围为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具有或受委托行使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单位和组织的工作人员。重点治理工作执行不力、工作不敢担当、职权行使不当、工作推诿扯皮四方面的问题。其中,工作执行不力包括对上级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推进不力;执行上级政策文件,搞变通、打折扣,政令不畅,落实不力;对应当配合、协助的事项,不支持、不配合、不协助,协办不力;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工作不敢担当包括工作中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躲;遇事怕担风险、怕得罪人、怕出事,畏首畏尾、缩手缩脚、患得患失,工作推进迟缓;对急、难、险、重任务,缺乏敢啃硬骨头、敢涉险滩的精神,怕担责任,该决策不决策、该推进不推进、该落实不落实。职权行使不当包括滥用自由裁量权,越权行使职权,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不按法定程序履行职责,不按规定制度办事,故意刁难行政相对人;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吃拿卡要、谋取私利。工作推诿扯皮包括工作推进效率低,时效观念差,该办的事不办或者拖着办;有利的事争着管,无利的事无人管,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或涉及面广、解决难度大的问题“绕道走”,能推则推,能拖就拖,解决不到位。

  对以上四个方面的重点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按照《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履职不力行为问责暂行办法》,严肃查处、公开曝光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例。(萍乡市纪委 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