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署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工作

25.09.2017  22:06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巩固整治成果,促进水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近日,我厅联合省环保厅、住建厅和农业厅印发《江西省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工作做出全面部署。

方案》要求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问题导向、以改促管原则,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助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消灭劣V类水工作。

方案》明确了工作阶段和时间节点,要求9月底前完成全省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再补充、再复核,完成标示牌设立工作;10月底前基本完成专项整治扫尾工作,情况特殊的可延长至11月完成;11月底前省直四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提出整改要求,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同时,《方案》还要求将饮用水水源地内入河排污口作为整治重点,确保消除隐患、不留死角。

针对国家未明确应纳入管理范围的入河排污口规模下限,造成统计口径不统一的问题,《方案》明确了日排放量30吨或年排放量1万吨以上的入河排污口应纳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