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场所管理者提供烟灰缸或受罚

19.12.2014  12:51

  昨日,深圳市卫计委副主任、市控烟办主任孙美华在做客民心桥时表示,控烟执法接下来将重点发挥控烟场所管理者的力量,如果管理者不尽责就要进行处罚,对于一些控烟不力的场所邀请媒体进行曝光。     据介绍,自《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实施9个月来,截至11月30日,共处罚场所2处,场所处罚金额4万元。     孙美华昨日介绍,深圳在执法过程中市场监管、公安、城管、卫监等8个部门联合执法模式在全国是少有的。针对控烟中的难点,各职能部门介绍了应对举措。     来自城管局的代表介绍,目前公园是否设置吸烟区由公园管理方自行决定,就目前来说全市公园所设置的吸烟点空间相对比较狭小固定。     孙美华表示,接下来要发挥网吧等控烟困难场所管理者的监督管理作用,这些场所负责人有责任控烟,如果不去劝阻,还提供烟灰缸等,就要对场所管理者进行处罚。     她介绍,对个人进行金额处罚不是目的,而是要发挥场所的力量,让场所负责人进行主动劝阻,将控烟的关口前移。(鲍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