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例电话诈骗受害人状告运营商 索赔44万

20.09.2014  12:00

原题:“诈骗分子”成“公安”来电显示之“”谁来担责?——深圳首例电话诈骗受害人状告运营商

新华网深圳9月20日新媒体专电(“新华视点”记者赵瑞希)17日,深圳首例电话诈骗受害者状告运营商侵权案件在福田区法院开庭审理。张女士以中国移动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来电显示服务存在严重缺陷,显示虚假号码为由,向深圳移动索赔其因相信来电显示内容真实而陷入骗局所损失的44万元。

电话诈骗案件频频发生,不少诈骗电话变身银行、电信甚至公安来电出现,极具欺骗性。提供来电显示服务的运营商,在电话诈骗中到底扮演着什么角色?又该承担何种责任?

诈骗分子”成“公安”“银行

今年4月7日,张女士在“银行”“公安”相继来电下,按照电话指引开通了网上银行,并告知对方电子口令卡密码。直至手机上收到44万元的转款短信提醒时,张女士才知道自己上当了。

在懊恼的同时,张女士表示不解:为何运营商收取来电显示服务费,却不能提供真实的来电显示号码?面对日益猖獗的电话诈骗,运营商为何不改进技术、完善服务?

为此,张女士起诉深圳移动,要求全额赔偿其损失。

近年来,电话诈骗日益猖獗。公安部数据显示,2008年以来,我国每年通讯信息诈骗发案以20%-30%的速度增长。2013年通讯信息诈骗犯罪活动发案数量超过30万起。

深圳市公安局反信息诈骗中心警官吕福志表示,电话诈骗的主要方式是先冒充银行,通知账户异常或者个人资料泄漏,然后冒充公安或检察机关,要求检查账户并进行网上银行操作,套取密码后转走账户资金。

受害者容易陷入这种圈套的很大一个原因在于,犯罪分子利用改号软件对网络电话的主叫号码进行修改,将诈骗电话号码改为银行或公安部门的电话号码,让受害者信以为真。”吕福志说。

电信经营者:“错在主叫端运营商

电信业务经营者没有提供真实的来电号码,到底应不应该担责?

庭审上,张女士的代理律师麻根生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五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为电信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和价格合理的电信服务。”深圳移动的来电显示服务却提供了虚假的号码信息,对原告上当受骗起了误导作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因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存在缺陷,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深圳移动的代理律师表示,涉案的主叫号码在主叫端运营商这一环节就已被改号,然后才传送至深圳移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加强防范电话诈骗有关问题的通知》粤通业函(2010-72号)中,要求各企业严格发话端管控,禁止不规范主叫号码从本网发起通话请求,遏制虚假号码的传送。

在本案中,是深圳铁通和深圳电信违反了行业规定,未经审核就将原本应当可以认定为不规范的号码以规范格式传送给深圳移动,在主叫端运营商没有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下,深圳移动作为被叫端运营商无法识别接收号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深圳移动表示,作为被叫端运营商的深圳移动并非过错方,“错在主叫端运营商”。

张女士认为,她是与深圳移动签署的服务协议,因此深圳移动应当对来电显示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而深圳移动与深圳铁通、深圳电信之间出现的问题,不应该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审判长从深圳移动提交的涉案号码的互联互通记录上发现疑点:来自深圳电信和深圳铁通的两个电话号码在深圳移动平台上显示的号码相同。“有没有发现这种异常?能否对这种异常向机主进行短信提示?

对此,深圳移动表示,现行的各类规定,没有要求被叫端运营商对来自不同主叫端运营商的电话号码进行比对,更没有要求被叫端运营商对此种情形向客户予以提示。

在这种“人家传来啥,我就显示啥”的态度下,如何确保来电显示服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打击电话诈骗运营商责无旁贷

发案率居高不下的电话诈骗案,通常案值很大,但破案率和赃款追回率却极低。记者从深圳等地公安机关了解到,目前各地通讯信息诈骗的破案率不足5%;破获的案件中,赃款追回率同样不足5%。

电话诈骗盛行,电信运营商和相关管理部门在管控虚假电话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勤说,“利用网络改号、虚假号码进行电话诈骗并非新鲜事物,但从来没有被运营商重视过,总觉得 跟我没什么关系 。

庭审时,深圳移动表示,其实早在2008年,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就已经发出了《关于整治网间虚假主叫号码问题的通知》,要与其他运营商进行联动打击虚假主叫号码问题。这表明,运营商早知虚假主叫号码问题。

而据专家介绍,对境外网络改号电话的识别、拦截,在技术上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