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铁帽子王不“铁”:有错必惩 戴帽人随时更换
图为唐代“丹书铁券”(局部),它是赐给五代十国时吴越国建立者钱镠的。这是目前中国保存下来的唯一的唐代铁券实物。
刘文鹏
“铁帽子王”是一种俗称,在清代专指可以世袭罔替、永不降级的亲王、郡王宗室爵位。
清代宗室封爵按等级可以分为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等14级,其中惟亲王郡王可以称为“王”;按袭爵方式可分为“世袭罔替”、按次降级两类,按来源来说可分为功封、恩封两种,前者是指清朝开国时期军功卓著者,后者则指治国有为、皇帝降恩特封者。清初有礼亲王代善、睿亲王多尔衮、豫亲王多铎、郑亲王济尔哈朗、肃亲王豪格、庄亲王硕塞、克勤郡王岳托、顺承郡王勒克德浑8人,皆以有定鼎军功获封。清代中晚期又先后有怡亲王允祥、恭亲王奕訢、醇亲王奕譞和庆亲王奕劻4人,以恩封获得世袭罔替之荣。
●清初“八大铁帽子王”的说法自乾隆时期才有,是后世之人对他们的尊称
清初“八大铁帽子王”的说法自乾隆时期才有,是后世之人对他们的尊称,而非入关之时即已具备。八王之得以入世袭罔替之列,经历了一个较长的曲折历史。
努尔哈赤时期,视八旗为私产,以嫡出子孙如代善、皇太极、多尔衮、岳托、豪格等分领各旗,其弟舒尔哈齐之子阿敏、济尔哈朗也先后领有一旗,称为大贝勒、和硕贝勒、旗主贝勒等。贝勒即“王”的意思,当时,封爵制度尚未定型,贝勒称呼、待遇也尚不明确和统一。
1636年皇太极登极称帝,建国号大清,开始正式颁行封爵制度。这年四月,皇太极下旨分叙诸兄弟子侄军功,册封大贝勒代善为和硕礼亲王,贝勒济尔哈朗为和硕郑亲王,墨尔根戴青贝勒多尔衮为和硕睿亲王,额尔克楚虎尔贝勒多铎为和硕豫亲王,贝勒豪格为和硕肃亲王,岳托为和硕成亲王(后坐事降为贝勒,崇德四年去世,追封克勤郡王),阿济格为多罗武英郡王,杜度为多罗安平贝勒,阿巴泰为多罗饶余贝勒。(《清太宗实录》卷二十八,天聪十年四月丁酉)这次分封有亲王、郡王7人,贝勒2人。另外,代善第三子萨哈廉原为贝勒,此前一直卧病,当时未能封王。就在皇太极分封诸王后一个月有余,萨哈廉病逝,皇太极前往祭奠,“入哭者四,悲恸不已”,随后追封他为颖亲王。此次分封基本奠定了后来所谓“八大铁帽子王”的基础。
顺治元年(1644)十月,顺治帝登基,册封多尔衮、济尔哈朗辅政叔王,复豪格亲王爵位,册封先前坐事降级为郡王的阿济格和多铎为亲王,封岳托之子、多罗贝勒罗洛宏为多罗衍禧郡王,封皇太极第五子硕塞为多罗承泽郡王。这次分封中新增加的是硕塞,顺治八年又以军功被晋封亲王。硕塞死后,其爵位由子博果铎承袭,改称庄亲王。
即使有了这两次正式封爵,但清朝也仍未明确这些宗室爵位可以世袭罔替,以后各王爷贝勒的爵位或黜或降或改,其级别、名称还多有变更。所以,清初诸王的爵位在传承过程中,变动不居,没有制度化。直到乾隆四十三年(1778),借为睿亲王多尔衮平反之机会,乾隆皇帝恢复诸王最初封号,并将爵位世袭罔替的制度明确颁行。
乾隆此次恢复清初诸王爵位名号的原则,一是凡有爵位名称变迁者,以各王去世时的爵位名号为准;二是后世子孙偶有错误以致降爵者,仍恢复原来爵位;三是凡生前犯谋逆一类的严重错误而被削爵、降爵、处死者,或后人因严重错误被削爵、黜宗室者,不再恢复。
也就是说在乾隆之前,各“铁帽子王”的爵位或降或削,并没有同时存在过。直到乾隆帝给他们厘清世系,恢复爵位名号,清初八大宗室王爵世袭罔替之制终于明确,“八大铁帽子王” 的俗称也才终于形成。
●铁帽子可以世袭罔替,但戴铁帽子的人可以随时更换,其实一点都不“铁”
清朝对宗室诸王的管理非常严格,即使是铁帽子王也有错必惩,动辄获咎,亲王、郡王的名号犹如铁帽子可以世袭罔替,但戴铁帽子的人可以随时更换,其实一点都不“铁”。
礼亲王代善死后,其王爵初由儿子满达海承袭,满达海也是英勇善战,功勋卓著,但顺治十六年,在他死七年后被追论,原因是清算多尔衮时,满达海占有多尔衮家财物,被严厉追论,其墓碑被推倒,爵位降为贝勒,亲王之封被削夺,转给代善的另外一个孙子杰书。嘉庆二十一年(1816),礼亲王昭梿因为凌辱大臣,又在府内对下人滥用刑罚,结果被削爵,圈禁近一年。崇德八年(1643),岳托的儿子、袭爵的罗洛宏因为嗜酒妄议,及在皇帝宸妃丧期内搞丝竹娱乐活动,被削爵。康熙二十一年(1682),岳托后裔、平郡王讷尔苏因为殴毙、殴伤无罪之人也被削爵,爵位转给他人。
●如何看待清代分封铁帽子王的历史意义
铁帽子王是好是坏,需要将其置于中国历史和清代历史的具体环境中去分析。
首先,这一制度彻底结束裂土分封制度,可有效维护大一统政治。
《清文献通考》将宗室爵位之封列入“封建”条目,意味着将其类比为中国传统历史上的分封制度。周代以来,分封制度在中国历史上绵延不绝,但受封者封藩就国,往往拥兵自重,形成对抗中央的势力,更多是扮演一个造成割据战乱的消极因素。
与以往相比,清朝的封爵制度对诸王的约束显得简约而严厉。宗室诸王有封号而无封地,亦无属国,只能在京城王府居住,不得随意离开,他们不能到地方任职,无法干预地方政务,更不能掌握军队。宗室王公的所有俸禄待遇、王府官员、护卫等全部纳入国家统一管理,由宗人府按规定给予。而且,清代宗室封爵,除非有特旨可以世袭罔替者,一般其爵位都只能逐代递减,待遇逐渐降低,使国家财政负担不致过重,也彻底消除了宗室诸王形成尾大不掉势力的各种潜在因素。
其次,就清代本身历史而言,世袭罔替的宗室分封制度,是树立中央权威、消除旗主政治的结果。
清初宗室诸王对中央的威胁不在于裂土分封,割据一方,而在于对八旗各旗当作私产加以控制,各拥旗众,可与中央分庭抗礼。
在统一女真各部的过程中,随着部众日繁,努尔哈赤将投附和征服的女真人逐渐整编成旗。随着诸子侄、孙子长大成人,努尔哈赤像分家产一样将八旗分给诸子孙。当时后金所有军国政务全由努尔哈赤与八旗旗主讨论决定。努尔哈赤之所以这样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担心死后诸子相争,同室操戈,兄弟屠戮,希望用这种家产均分、八王共治的格局来维持政治平衡,防止个人专权。
然而,这种格局使后来继位的皇太极受到很大掣肘,不但每天上朝处理政务时要与其他三大贝勒一起“南面而坐”,而且要先给几位兄长施礼。皇太极曾抱怨自己“不过一黄旗贝勒而已”。更严重的是,几大贝勒各拥本旗重兵,相互间矛盾日渐尖锐,使新兴的满洲力量时常面临分裂危机。
由此,从皇太极继位到多尔衮摄政,再到顺治皇帝亲政,清初皇帝集权政治发展的一个主要趋势就是提高皇室在八旗中的地位,削弱、阻断宗室旗主们的势力。不仅如此,清朝中央还极力弱化宗室旗主与各旗部众的关系,借鉴明朝的内阁、六部等官僚制度治理国家,取代八旗旗主政治。八旗管理被纳入到国家的官僚体制中,八旗不再是宗室旗主私产,宗室诸王的利益也用封爵制度规范下来。所以,仔细梳理会发现,乾隆时期确认的八大铁帽子王,代善、多尔衮、多铎、济尔哈朗、豪格、岳托六人本身就是当初的旗主贝勒,至于后来分封的庄亲王硕塞是皇太极之子,帝室后裔,而萨哈廉、勒克德浑一系,也是皇室的忠实追随者。
总之,清朝对宗室管理之规范与严格大大超过以往朝代。然而,这种封爵制度毕竟是以保证满洲宗室贵族世袭特权为目的的,其落后性不言而喻,随着革命爆发,民国肇建,清代的铁帽子王便永远地退出了历史舞台。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副教授)
阅读延伸
古代的“免死金牌”:
丹书铁券
“丹书铁券”是古代帝王颁授给功臣、重臣的一种特权信物,也即民间叙事中所说的“免死金牌”。此制度始于汉高祖刘邦,当时称“丹书铁契”。东汉时,易“丹书铁契”之名为“丹书铁券”,并一直沿用了下来。隋唐时,帝王颁授“丹书铁券”已成惯制,其范围涉及开国元勋、中兴大臣、民族首领。明初,朱元璋创建了历史上最完备的铁券制度,从法律上规范了“丹书铁券”的颁授对象,明晰了“丹书铁券”的权限范围。清代,“丹书铁券”制度被废止。(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