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云风:清扫网络诈骗应该提高违法成本

11.06.2014  12:17

  9日,腾讯联合多地警方首次披露了网络诈骗等黑色产业链的流程,并称网络黑客的攻击行为相比去年4月同比增长了110倍。该公司互联网犯罪研究中心秘书长朱劲松表示,网购诈骗、社交聊天诈骗、盗取个人信息和资产等背后,是数以亿计的产业规模。据警方人士透露,在网上买一套银行卡,包括U盾和其他开户资料,一整套东西也就花费500块钱。(6月10日《广州日报》)

  资本逐利,以逐利为目的的罪犯更是紧盯着利润。制作一张假信用卡只需500元,购买一个真实的身份证信息更是只需100元,而据腾讯透漏,今年上半年该公司配合警方打掉十余个网络诈骗团伙,涉案金额高达2500万元,如此高的违法回报率,估计马克思在世也得感叹“如果有100%的利润,诈骗犯们会挺而走险;如果有200%的利润,诈骗犯们会藐视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润,那么诈骗犯们便会践踏世间的一切!

  利润高是网络诈骗猖獗的一个原因,而更现实的原因是,现在网络诈骗违法成本太低,使不少人盯着网络诈骗这块“蛋糕”。一方面,在互联网金融越来越发达的今天,银行卡的发行监管存在明显漏洞,据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南京打击的60多起案件里,还没有发现一张银行卡、一张手机卡是通过实名登记的,即银行卡的户主根本不是犯罪嫌疑人。很多的银行账号其实是通过正规渠道开通的,但是这些开卡的身份信息却是卡贩子花100块钱买来的。某些银行的监管不力,甚至为了占领市场无视监管,其实给诈骗犯提供了巨大的便利。

  另一方面是民众对诈骗的防范意识弱,特别是年纪稍大的老人,容易上钩。媒体曾多次报道银行工作人员和民警阻拦老人给骗子汇款,今年6月1日,南通市建设银行工作人员强行拔掉45岁的徐女士正在给骗子汇款的银行卡,为她保住了100万。“坚持给骗子汇款”、工作人员“苦劝”等词汇,不时出现在媒体上。究其原因,很多人对骗术不了解,更多的是无法律保护意思,这也给了骗子很大的操作空间。

  在金融犯罪废死刑的大环境下,原本的威慑力也逐渐消失。虽然我国《刑法》对诈骗公私财物规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直至无期徒刑。但网络存在监管难的特点,而从近年的司法实践来看,诈骗罪普遍量刑不重,如诈骗30万元,大约会判12-15年左右,如没有前科、有自首情节、积极退赔的、主动接受财产处罚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2013年媒体曾报道一起诈骗案,涉案金额是30万,只判了6年。

  当然,法律是守护社会的最后一道红线,到动用法律惩罚的步骤了,损失基本已经造成,所以从源头预防才是根本。网络犯罪靠最后的法律惩罚是无法禁止的,打击网络诈骗,要加重诈骗犯的违法成本,我们的金融机构、网络安全机构、互联网公司等,承担着守护金融安全和普通公民财产不被非法侵害的责任,普通公民也要加强安全防范,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守护自己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