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清理二手车交易市场 场地不能少于2万㎡

03.07.2014  10:44

    新华网江西频道7月3日电 日前,南昌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二手车交易市场场地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交易大厅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对不符合二手车市场准入条件的市场谁发证、谁清理。

  《通知》要求,二手车交易市场不能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活动;杜绝拼装、盗抢、走私等非法车辆流入市场。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完整的二手车交易购销、买卖、拍卖、经纪以及鉴定评估档案。不得搞价格联盟或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恶意竞争,随意降低、提高收费标准或自立收费项目,并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主动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对不符合二手车市场准入条件的市场,按照“谁发证、谁清理”的原则,由发证机关撤销其工商营业执照;对已在工商部门办理注册、但未在商贸部门备案的市场,要督促其在2014年底前,按照二手车市场设立条件进行整治,整治未达标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工商营业执照。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法查处不明码标价和乱收费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