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清风:“矿泉水瓶”装不住“四风”真问题
近日,经天津市委批准,天津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天津市委委员、天津市医药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建津(正局级)严重违纪案件。张建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是一起无视党纪党规、变换花样搞“四风”的典型。(12月2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取得了巨大的成效。“八项规定”成为了干部作风转变,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方式,促使官场吹起一股“清新风”。官风带动民风进一步转变,社会风气为之一振。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四风”问题并未绝迹,一些领导干部仍然变着花样搞“四风”,天津市委委员、天津市医药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建津就是典型。
其“把中央精神当成口号,当作幌子,当作与国企无关的东西,说与做两张皮,该吃吃、该喝喝”。他常常以商务接待为名,频繁出入高档酒楼,组织和接受公款宴请,每餐“燕鲍参翅”等高档菜肴必点,茅台、五粮液、特供保健酒必上,而且一般茅台酒不入口,要喝就喝15年、30年的年份茅台酒。遇到风声紧、查得严时,就事先叮嘱人把茅台酒倒入矿泉水瓶,改头换面后带到饭店,冠冕堂皇地摆上酒桌。
然而,“矿泉水瓶装茅台”,装不住“四风”真问题!其一贯地讲排场、摆阔气、显风光,奢靡享乐,顶风违纪,必会带来极坏的社会影响,必会受到党纪的严肃处理。由于无视纪律,就会从“破纪”而至“破法”,从而一步一步蜕化变质,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作风建设非一日之功。有的地方和部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扎实不深入,“四风”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落实八项规定心存侥幸,缺乏持之以恒抓落实的思想;有的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变换不同手法,为“四风”问题披上“隐身衣”,玩“捉迷藏”。
为此,要建立健全问题查处追责制度。八项规定虽已落地但未生根,要有长期坚持和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和工作措施。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做好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要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在八项规定出台后、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特别是时至今日“四风”问题仍然突出的地方和部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要更加坚决地予以查处,更加严肃地做出处理,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稿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