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渝水区:用心关爱 倾情引领未检工作

18.05.2016  17:38

2012年以来,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立足职能,创新机制,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作为全院精品工程来打造,构建富有特色的“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被帮教未成年人无一人重新犯罪。在辖区连续四年开展“法沐朝阳·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系列活动,影响大,效果好。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江西省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获得江西省优秀检察工作品牌并记二等功。

努力构建了一支专业、全面的未检工作团队。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将三名具有硕士学历的80后女检察官充实到未检科,同时打破科室壁垒,从其他职能部门挑选20名青年干警,组建一支以未检科为核心,辐射、带动全院青年干警积极参与的未检工作团队,实现未检工作专业化、全面化。同时积极构建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加强与工青妇联系,与渝水区爱家社会工作室建立合作关系,成立包括8名心理咨询师在内的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员队伍,2014年以来,共有56人次参与该院未检诉讼活动190余次。

探索建立了“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新模式。对涉罪未成年人实帮教无缝对接,即在未成年人被关押接受讯问直至刑罚执行阶段,均有专门办案人员对其帮教;与渝水高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建立“阳光观护基地”,专门为辖区“无固定住所、无经济收入、无监护条件 ”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观护帮教和劳动技能培训场所。观护基地建立以来,已对3名未成年人进行了观护帮教;深化附条件不起诉工作,丰富附条件内容,设立个性化考察条件,与团委、学校、社区等多方联动帮教,有针对性做好帮教工作,强化了帮教效果。2014年以来,该院对1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有12人顺利考上了高中、大学,7人走上工作岗位,均表现良好。

持续开展以“法沐朝阳·健康成长”为主题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系列活动。2012年起,为减少避免青少年因不懂法而误入岐途现象,该院在辖区内开展了“法沐朝阳·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系列活动。4多年来,通过检察官说法、法制专题讲座、法制宣传板画展、发倡议书、开辟专栏、法制专题晚会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对青少年广泛宣讲法律知识,受教育人数超过5万人。

积极探索创新检校共建新模式。派出23名青年检察官在辖区15所学校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律辅导员,在学校开设法制课堂。4年多来,已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120余场次,师生学法意识浓厚;

在渝水一中建立全市首家“校园法制教育基地”。基地内建有模拟法庭、法制情景剧场、阳光宣教室等,开展“检察官姐姐说法”和指导师生开展“小法官判案”、“纠纷调解大家参与”等各类活动37场次。通过普法活动,辖区校园刑事犯罪案件下降近70%以上;

设立“知心姐姐”维权热线,通过电话、QQ账号和公众微信号向青少年提供法律帮助和心理咨询。制作法制宣传片在市、区电视台黄金时间开播。在区电视台开辟“检察官说法”栏目,已播出9期;

运用检察建议,净化学校周边环境。对办案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时以检察建议形式督促整改。如在办理某中学学生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时,发现存在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入校问题,及时向教育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予以整改,该检察建议获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检察建议”。对网吧容纳未成年人上网现象,以检察建议形式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游戏厅赌博现象开展专项整治,关停游戏厅7家。

渝水区检察院法律辅导员,在渝水一中“校园法制教育基地”模拟法庭,开展“小法官判案”活动

法制副校长、渝水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章翠红,与女生结对子进行普法

法律辅导员在校园开展“法沐朝阳、健康成长”活动

法律“知心姐姐”与学生聊聊普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