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一协警违法帮醉驾公务员“换血”受审

12.02.2014  18:57

  去年轰动一时的浙江温州公务员醉驾“换血案”11日在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事件“帮凶”协警潘某被控徇私枉法罪站在了被告席上,不分是非做“好事”的他将面临法律的审判。

  被告人潘某原是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的协警。去年6月5日晚上,温州一名陈姓男子在行驶途中被执勤交警查获醉酒驾驶,公安人员对其提取血样后交付当晚值班的潘某。登记其血样后,潘某将该血样保存在单位备勤室冰箱内,准备于次日进行血液鉴定。

  事发第二天,陈某的母亲王某拨打值班室电话请求用自己的血来换儿子的血。“她打了好几个电话过来,不断求我帮忙,说他儿子刚考上副科,如果醉驾被判刑前途都毁了。”潘某说,

  据悉,醉酒驾驶的陈某原系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代办中心副主任,潘某内心挣扎一番后同意。

  6日凌晨4时许,王某将自己的血液交给潘某,趁其他值班民警还在睡觉的机会,潘某将放在备勤室的陈某血液偷出,在卫生间将陈某的血液与其母王某血液混合后放回备勤室冰箱内。

  去年6月6日下午,温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对陈某涉嫌酒后驾驶提取的血液进行检验、鉴定,发现血液内酒精含量与之前陈某被查时检测出的酒精含量数值相差悬殊,遂启动内部调查机制。换血事件因此败露。

  “我现在非常后悔。”在庭审现场,潘某把头埋得很深。

  据悉,醉酒驾驶的陈某已于去年7月26日被鹿城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半月并处罚人民币2500元。而据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方面透露,陈某的母亲王某也已于去年12月被移送检察院,目前正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公诉机关认为潘某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他人受追诉,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诉。

  鹿城区人民法院将择期对此案作出宣判。(陈佳莹、周竟)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