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逐步增高

30.11.2016  11:01

  

  据统计,2015年度温州市货币化安置比例为1.3%;至2016年6月底,货币化安置比例提高到12.87%,截至11月22日,2016年全市货币安置补偿户数为7720户,货币化安置率20.7%。其中市区货币安置补偿户数为3926户,货币化安置率22.3%。一是观念得到转变。各地充分认识到货币化安置对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因地制宜,精心组织实施,积极推进货币化安置工作。二是资金保障得到强化。紧紧抓住国家推动棚改这一历史性的机遇,充分利用国开行、农发行等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化解货币补偿资金筹集难的困局。三是政策接受度高。客观、合理评估被征收房屋价值,合理设定征收面积和安置面积的比例,享受与产权调换相同的入户调查、提前签约、提前腾空等奖励。

摘自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6.11.25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