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委书记陈一新任浙江省委常委(图)

29.12.2014  14:33

陈一新

中新网12月29日电 据温州市政府网站消息,12月27日,温州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宣布中央和浙江省委关于陈一新同志的任职决定。中央和省委决定,陈一新任浙江省委常委。

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胡和平在会上表示,陈一新同志任省委常委兼温州市委书记,是中央和省委从浙江工作大局出发,经过通盘考虑和慎重研究决定的。改革开放以来,温州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率先推进市场取向改革,走出一条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发展路子,创造了著名的“温州模式”。温州作为区域中心城市,在浙江发展中有重要地位,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央和省委对温州的工作一直高度重视。

陈一新在表态发言中说,这次中央决定他担任省委常委,体现了中央和省委对温州地位和温州工作的充分肯定,体现了党和人民对他的信任和培养。他既深感荣幸,更深感担子沉重、责任重大。他坚决拥护中央的决定,一定以此为动力,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坚决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按照“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要求,团结带领市级班子成员和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再接再厉地做好温州工作,决不辜负中央和省委的重托,决不辜负温州人民的期望。

陈一新简历

陈一新,男,汉族,1959年9月出生,浙江泰顺人,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7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研究员。历任丽水师范专科学校物理系团总支书记,丽水地委办公室副科长、科长、副主任,浙江省委办公厅调研写作处副处长、正处级副处长,浙江省委办公厅党群政法处处长、综合处处长,浙江省委办公厅副主任,浙江省委副秘书长,浙江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华市委书记,温州市委书记。中共浙江省十二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