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携家属接受企业邀请外出游玩 会昌通报7起违纪典型案件

23.12.2014  11:44

  本报讯 新法制报首席记者朱叶 记者周浔报道:22日,记者获悉,近日,会昌县纪委监察局对该县8月份以来查处的7起党员干部违纪典型案件进行了公开通报。

  在县教育局原副局长王文洲及营养办工作人员张声祺、王联胜违纪案中,经查,2012年11月、2013年7月王文洲两次带领县营养办工作人员私自接受与工作有关联的企业的邀请,外出到深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两地参观游玩,其中到深圳游玩时王文洲和营养办负责人张声祺、工作人员王联胜3人一起参加;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游玩时王文洲和张声祺两人参加并各自携带了家属。两次参观游玩费用均由关联企业负担,其中王文洲及其家属游玩费用11193元,期间王文洲还在深圳接受对方价值800元的手机一部;张声祺及其家属游玩费用11193元;王联胜游玩费用725元。王文洲的行为构成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受贿错误,张声祺、王联胜的行为构成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错误。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声祺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联胜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王文洲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其他6起党员干部违纪典型案件分别是:县交通运输局运管所乱收费案,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县运管所所长钟晓东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庄埠乡林管站站长欧小华参与赌博案,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欧小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麻州镇下堡村委会挪用农业专项资金案,麻州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世荣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中村乡半溪村村委会主任吴均生贪污救灾资金案,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吴均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站塘乡国土资源所所长吴宪明贪污案,县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吴宪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并行政撤职处分;县林业局原林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郭成章、曾胜松工作失职案,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郭成章、曾胜松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