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开出《旅游法》实施以来全省首张罚单

15.11.2013  14:42

  人民网11月14日电 据湖北省旅游局消息,近日宜昌市旅游综合执法支队公布了一个月来专项查处的违法案例。宜昌共受理旅游投诉65起,结案率达100%。其中,因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无证从业人员违规带团甩客等一系列违规违纪行为,导致旅行社、相关负责人及带团导游被处罚款共计10200元。

  《旅游法》实施以来,宜昌市旅游综合执法支队分别针对三峡大坝、清江画廊、车溪等主要旅游景区的安全责任制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应急预案制定进行安全检查;对三峡工程大酒店、灯影峡宾馆等部分星级饭店就餐饮点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管理制度健全情况;对峡州、康辉、长江观光等20余家重点旅行社是否存在“非法转让、承包挂靠”、以不合理低价招徕游客、是否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使用的客运车辆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按《旅游法》要求对“十一”之后的旅游合同进行了相应调整;以及对近150名导游员的持证上岗、导游带团行为规范等综合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宜昌旅游行业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40多条,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15份。

  据悉,武汉的18名游客曾在宜昌某酒店认识了一名无证从业人员违规带团,导致被中途“甩团”。宜昌市旅游综合执法支队对无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覃某处以1000元罚款,开出了自《旅游法》实施以来的全省首张罚单。据了解,执法中还发现,宜昌城区某旅行社先后派出2名违规导游接待河南的旅游团队。其中,1名导游持假导游证带团;1名导游无证带团。宜昌市旅游综合执法支队大队长赵强说,此类行为已经违反了有关规定,宜昌市旅游综合执法支队依法进行查处。按照《旅游法》相关条款,违规旅行社被处50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对违规旅行社不按规定安排导游的部门经理处2000元罚款;对违规导游处1000元罚款处罚。


官方微信

人民微博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