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取消一孩生育审批 从“群众跑”到“主动给”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太难了,手续烦琐要求比较高,需要的材料也很多,需要本人回去做孕检,而且必须要在指定的机构做,但是我当时已经怀孕了,挺着大肚子也不方便回去。还有一些要求需要男方户口本原件,还有各种证件的原件,也是很不方便,要在异地再折腾一圈把这些证件弄齐了再寄给他,办一个证可能要耗时好几个月。”
这位赵女士说的是办生育服务证的经历。生育服务证俗称准生证。上世纪70年代开始,全国各地陆续推行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必须领取准生证。
相信有不少听众,都和这位赵女士一样有着相同的感受,“办准生证很麻烦”。我们来看一下具体有哪些流程啊:首先,夫妻双方需要提交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2寸合影照,然后到村、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领取《生育服务证登记表》,再由村、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将申报材料上报到所属街道(乡、镇、场)计生管理机构审核;如果夫妻双方属于跨省流动,还须提供夫妻双方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申请、以及户籍地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等等。
从今年3月开始,湖北省的百姓就再也不用经历这种麻烦了。两天前,2月28日,湖北省卫生计生委正式发文,要求各地卫生计生部门变行政审批为主动发放,对生育“一孩”的,卫生计生部门应在群众生育前主动发放生育服务证。
作为第一批取消一孩生育审批的地区,湖北省如何落实这一新政?湖北居民又能感受到怎样的变化?
“湖北取消一孩审批”的消息一出,立即被各大媒体争相报道,同时被一些媒体解读为“湖北省生一孩不用再办准生证。”而昨晚,湖北省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处长伍文洲澄清,取消一孩生育审批,并不是取消“生育证”本身,只是改变证件发放的形式和程序。
伍文洲:要取消一孩审批不是说这个证取消掉了,我们改变过去那种整合的烦琐来更多的方便群众,如果条件生育第一个小孩的,对于在生育之前,卫生计生部门就应该主动的将这个生育服务证送到群众手上,不需要群众像过去那样要去层层申请。由过去群众跑变成现在由卫生计生部门的同志主动送。
伍文洲介绍说,湖北省卫计委之所以在全国率先推出这一新政,还是为了让《生育服务证》重新回归到服务的本意。
伍文洲:过去基层在我们少数地方的实际操作中,把生育服务证变成了一种准生证,层层审核改变了这个证件本质的性质,因为这个证件就是一个服务的凭证,现在我们要改变过去那种少数地方把它当成准生证明的现状。
伍文洲进一步解释,今后,湖北省户籍居民生育第一个孩子时,将不再与《生育服务证》挂钩,而《生育服务证》只是为了给孕龄女士提供孕情监测、发放避孕药具等生育服务。
伍文洲:按照现在的规定,不需要群众去找,我们的干部应该主动把这个证件送到群众手中去。现在每个村、社区都有计划生育专干,乡镇网络非常健全,我们发文件要求他们要加强平时上门的随访服务,及时了解群众的孕情,在群众生育之前把这个证件送到群众手中去。
湖北省目前拥有6000万左右的人口,面对庞大的人群,湖北省卫生计生部门如何做到及时向生育一孩的人群准时发放《生育服务证》呢?伍文洲介绍说,他们将通过通过婚姻登记和收养、户籍登记、婚前检查、孕前检查等信息渠道,来掌握居民结婚、怀孕和生育信息,并及时进行网上登记,防止出现漏登、漏报现象。
伍文洲:我们现在湖北建立了一个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这个系统把全省6千多万人的信息全部采集进来了这个系统,所以对于我们符合生育第一个小孩的这些对象基本的情况,我们在信息系统里都能够了解到,所以过去我们需要群众提供的相关的信息,现在就没有必要需要群众去提供,我们自身就能够通过系统能够核查到了。所以为群众办理相关证件的时候,本部门来主动核查相关信息,就可以送证上门、送服务上门。
湖北省取消一孩审批的消息传出后,得到多数网友支持,湖北省内居民也都颇为赞同,但也有人产生疑问。来自正准备要孩子的武汉市民李女士就是其中之一。
李女士:自己感觉方便了,挺好了,但是他怎么来确定哪一家就是符合它的条件,我唯一担心就是他什么时候给我发,发的时候是要联系我吗?或者是我现在真着急要,要联系谁?
另外,还有人提出,湖北户籍人口在外地生育,是否能享受新政呢?对于这些疑问,伍文洲一一做出解释。他介绍说,准备生一孩的夫妻只需向村镇或社区街道的计生干部索取即可,而只要是湖北户籍,在全国都能享受到这一服务。
伍文洲:我们都是只要户籍有一方在省内的都是按照省内的对象同等对待的,所以我们户籍在湖北省就享受我们的政策,现在人口流动可能会流动到其他的地方去,但是户籍是这儿,肯定按照户籍的政策来执行。
但他同时也表示,目前主动发证的相关实施细还将研究中,最近就将出台。
伍文洲:网上相关的办证程序正在抓紧制定相关的程序,网上办证系统正在(履行)相关的程序,很快就要出来了,应该就是最近了。
同时,湖北省卫计委还简化规范了“二孩”生育服务证的办理流程, 30日内限时办结,符合条件居民还可上湖北卫生计生网申请。
“简化程序、还权于民”,湖北省的生育新政受到舆论好评,而在北京大学教授湛中乐看来,只是迟到的进步。
湛中乐:我认为,它是迟到的一个,早应该予废止。值得肯定,相对于过去来讲毕竟不审批了。为什么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将近十年,本身属于公民可以自主决定生育时间、生育的子女数量和时间间隔的东西,为什么过了那么长时间才做,这也值得我们检讨与反思。但不管怎么样取消了地方性法规政策第一胎的生育审批的制度值得肯定。(记者陈振玺 左艾甫 实习记者夏晓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