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两企业现假重组闹剧 先签约后毁约谁获利?
湖南海螺二期工地
湖南海螺二期工地
新化县政府给安徽海螺的承诺书
已被勒令停工的天马水泥
央广网北京7月25日消息(记者潘毅 邓文辉)中国之声《新闻纵横》今天关注:新闻纵横昨天报道了湖南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二期生产线项目上马,是涉嫌通过假重组获取的批文。而被重组企业、新化县天马水泥厂称重组协议在签订一天后又协议废止,湖南海螺方面称,批文的获得均由政府主导并一手操办,此前对重组天马一事毫不知情。到底谁导演了这场假重组?在这起重组过程中,政府到底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湖南海螺方面曾表示,二期生产线项目获批的各项程序都由县里一手经办:
湖南海螺负责人:跟你讲这个都是县里面一手经办下来的,另外他承诺帮我们办批文。
而天马水泥的负责人陈立民则拿出一份扫描文件,这是新化县政府曾发给安徽海螺一份盖有公章的说明函,称“受产业政策影响,湖南海螺二期项目报批的难度很大,我们依托我县“天马水泥有限公司”已取得的2000吨/日项目批文,以湖南海螺重组天马水泥有限公司名义,给湖南海螺办理4000吨/日水泥项目批文。”
而在这份说明中也明确表示,湖南海螺及总公司安徽海螺不需要对天马水泥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所需任何费用均由县政府负责。
为何县政府主动“大包大揽”,替企业拿主意、下决定?对此,新化县“海螺协调服务办公室”主任段新庭并未正面回答,只是承认,的确从政府的角度对天马开出过一个转让条件,涉及补偿事宜:
段新庭:县里专门有一个会议纪要,天马公司将2000吨的生产线,转让给海螺,纪要有8条,不是赔偿,是说你这个生产线不搞了,我们给你落实8条,第一条是补偿他268万。
这268万在会议纪要中表述为补偿天马在该项目前期的投入,由县政府来补偿。其他7条包括批给天马其他新项目、对物流、电力等方面进行补助等。
在陈立民看来,这起重组落得如今局面,海螺水泥应该为此负责,但县里提出了协调的最新条件则让他很不满,因为补偿款依然是由县里来出:
陈立民:这个钱只能由湖南海螺出,而且我们必须跟湖南海螺签订明确的协议,这是我们的要求,但是县政府的说法,是这个钱由县政府来出,我提出这个说法之后他们就说,你要有钱,别管是从哪里出。
段新庭否认了这一说法,称具体解决方案还在协调过程中。而湖南海螺方面,当初落户时,已与当地政府约定将上2条生产线。然而在国家新的产业发展政策出台后,湖南海螺二期工程报批面临很大困难。所谓重组,就是为了给湖南海螺办理项目批文。海螺方面表示,上第二期工程,由不得自己说不。湖南海螺办公室主任尹大科:
尹大科:讲真的,如果加一条线,我们效益还差一点。
记者:能不能不上这第二条线?
尹大科:不能,市里县里统一要求我们建的,而且当初并购协议说好是两条线了。
一边是转让生产线的条件,天马和政府没谈拢,另一边,海螺不愿意上的生产线,当地政府将批文办好送到他们面前,让其上马,并且在双方并没有正面接触的情况下导演了一场先签约、再毁约的闹剧。为何当地政府在这起重组过程中如此“积极”?海螺上马第二条生产线,天马不愿意,海螺也不情愿,到底谁从中得益?
既然解决天马与海螺重组矛盾的工作组已成立,工作组是否会对这起事件背后,政府部门的行为进行调查?新化县“海螺协调服务办公室”主任段新庭称自己不是负责人、不了解情况,只负责联系、协调,又称自己目前是专项工作组成员,但是无法提供工作组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段新庭:工作组的话,我就是协调工作组成员之一。
记者:上面牵头的呢?
段新庭:是领导。
记者:你把电话告诉我们,我们工作时间给他打电话。
段新庭:那你通过其他办公室好吧。
与天马谈转让条件、并且送来重组协议的是当地政府的“海协办”,帮海螺办妥一切手续,让其用假重组协议获批、上马第二条生产线的也是当地政府,但“海协办”主任段新庭称,政府的行为不会有倾向性:
段新庭:我们会加紧协调,毕竟是我们的企业,我们不可能打压一个企业支持另一个企业。
为何当地政府如此积极地包办湖南海螺二期生产线的上马?湖南海螺对此解释为“可能是想让自己多交点税”,这一说法并未从海协办方面得到证实,但是新化县政府的另一名负责人坦言,海螺的确是当地的“纳税大户”:
负责人:在新化,海螺每年的税收是一个亿,第二名才两千万。
但是事实上,这送到手边的一纸批文也已经让湖南海螺水泥“骑虎难下”,尹大科表示,无论最后项目批文是否会被撤销,企业都很难以接受:
尹大科:当初县里面一句话下批文要我们建我们就建,现在又是一句话要我们撤,我们撤不回来了,都几个亿下去了。
重组未完成,企业很受伤,这起诡异的企业重组留下的诸多问题到底如何处理?有关事件的最新进展,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