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辟谣:湖南不存在“野鸡大学”

06.06.2015  19:37

红网长沙6月5日讯(记者 刘怡斌)5月18日,有关媒体纷纷曝光《中国210所野鸡大学完整名单》,湖南省有“湖南屈原大学”、“株洲航空旅游学院”名列其中。近日,湖南省教育厅专门作出相关说明:湖南不存在所谓“野鸡大学”。

关于“湖南屈原大学

湖南省教育厅指出,屈原大学是1998年7月经湖南省教委批准设立的一所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培训机构),学校名称里没有“湖南”。当年,民办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尚不健全,审批民办学校时对学校名称没有规范性要求,因此批了“屈原大学”这个校名。2001年,湖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湖南信息科技专修学院等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实行市州管理的通知》(湘教通〔2001〕63号),屈原大学下放到了岳阳市,由岳阳市教育局管理。

2006年11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办法》第十条规定,“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由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2008年7月,为了贯彻落实民办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湖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清理全省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的通知》(湘教通〔2008〕274号),决定对全省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经过近两年专项清理,2010年2月,湖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全省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清理规范结果的通报》(湘教发〔2010〕45号),公布了全省105所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清理规范结果,其中30所保留办学资质、48所依法撤销、27所依法停止招生,屈原大学就是被停止招生的学校之一。该校2010年2月后虽未再开展任何办学活动,但也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终止办学手续。

关于“株洲航空旅游学院

湖南省教育厅表示,株洲航空旅游专修学院是株洲市教育局2011年6月批准设立的一所不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学校名称里有“专修”两个字。该校2011年6月-7月间,擅自改变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办学类别,以“株洲航空旅游学院”名义在原中南林学院株洲校区内租赁办学,对外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和广告,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宣传活动,涉嫌诈骗。2011年8月2日,株洲市教育局对该校作出吊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编号:143020070001461)、终止办学的处罚决定(株教罚字〔2011〕第01号),并向社会予以公布。至此,该校已不复存在。(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