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南:一经发局副局长犯两罪被判刑
06.11.2014 21:05
本文来源: 人民网
湖南省衡南县检察院立案查处的该县经济发展局原副局长谭银山滥用职权、受贿一案,日前由衡阳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谭银山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谭银山身为衡南县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在负责组织申报该县2012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过程中,明知衡南县双板桥顺成造纸厂的申报材料系虚假材料,却因该厂老板付某事先向其许诺事成后给予好处费,便滥用职权将付某的虚假材料上报。同时,谭银山还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为付某出具虚假的立项文件,致使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顺成造纸厂以虚假的申报资料套取了国家奖励资金304万元。奖励资金下拨后,谭银山收受了付某按约定送予的33万元好处费。
2013年12月26日,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谭银山有期徒刑七年。一审宣判后,谭银山提起上诉。
据悉,衡南县检察院在侦查此案阶段依法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0万元。(王惠 陈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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