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护湿地,保护人类可持续的生命线
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尹建业
今天是第20个世界湿地日,国际湿地公约组织将今年的主题定为:“湿地与未来:可持续的生计”,旨在突出湿地对人类未来的重要作用,强调湿地对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湿地是指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适宜喜湿野生生物生存、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潮湿地域,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在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涝、调节区域气候、维持碳循环、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被人们誉为“地球之肾”。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强水源地保护,扩大湿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随着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湿地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强调,要针对我国湖泊湿地大量减少的状况,采取硬措施,制止继续围垦占用湖泊湿地的行为,对有条件恢复的湖泊湿地要退耕还湿。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森林草原、江河湿地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绿色财富,必须倍加珍惜。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湿地的内容有9处之多,特别是将“至2020年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列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这在历史上是第一次。国家还启动了湿地生态补偿试点,中央财政对湿地保护的投入不断加大,湿地保护水平不断提高,成效不断凸显,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奠定了坚实的生态基础。
我省是全国湿地重要省份。据最新公布的第二次全省湿地资源调查数据,全省湿地面积91.01万公顷(不含水稻田),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45%。鄱阳湖作为全国最大的淡水湖泊湿地和亚洲最大的候鸟越冬地,在全世界具有广泛的影响力。目前,我省共创建湿地公园84个,其中国家级28个、省级56个;建立湿地类型及以湿地动植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57个,其中国家级23个;有41.23万公顷的湿地纳入了保护体系。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将湿地保有量纳入了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和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考评指标体系。2014年10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湿地保护的决议》,要求8公顷以上的城区湿地都要纳入到省重要湿地名录进行重点保护;国家批复的《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中明确,至2020年我省的湿地保有率不能少于100%,保有量为91.01万公顷,今后几年,全省湿地面积要实现零净损失。2015年,我省编制了《江西省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15-2020年)》,划定了各市、县(市、区)湿地面积保有量红线和湿地生态保护红线。与此同时,各地积极推进湿地保护体系建设、鄱阳湖综合整治、五河源头保护、城市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打击非法采砂,渔业增殖放流、血吸虫防治、湿地生态旅游、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成效明显。但是,由于湿地保护起步相对较晚,湿地保护与城市快速扩张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部分地方盲目开发,乱占滥用湿地,致使湿地面积不断减少,湿地功能不断下降。近10年来,我省特别是城区湿地面积减少明显,致使城市内涝现象严重,城区湖泊相当一部分呈富营养化,饮用水源越来越少。同时,湿地生物多样性也在加剧丧失,滩涂草洲植被面积逐年缩小,鱼类、贝类等生物资源衰退,一些重要的洄游性鱼类已濒临灭绝。
没有健康的湿地,就没有健康的人类。我们要牢固树立像保护森林一样保护湿地的理念,大力强化湿地保护与恢复的各项措施。一是要广泛开展湿地保护宣传,科学编制各地湿地保护规划,加强加快湿地保护体系建设,严格执行重要湿地占用、征收审核审批制度,严厉查处破坏湿地资源的行为,严守湿地面积保有量红线,确保实现湿地面积零净损失。二是要进一步推进《湿地条例》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强化湿地保护工作考核机制,完善湿地数据库一张图建设,探索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三是要着力修复和提升城区湿地生态功能。提倡自然和近自然护岸,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在不影响防洪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对现有硬质护岸进行生态改造,开展滨岸湿生植物带的恢复和重建,充分发挥湿地的水体净化功能,维护城区湿地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四是要健全完善湿地重大问题协调议事制度。林业、水利、环保、农业、国土等相关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统筹协作,齐抓共管,形成保护湿地的工作合力。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保护好珍贵的湿地资源,让赣鄱大地天更蓝、水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