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湿地十年减少340万公顷 相当于两个北京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朱宛玲):1971年2月2日,旨在保护和合理利用全球湿地的《湿地公约》在伊朗拉姆萨尔签署。1997年起,人们把每年的2月2日定为“世界湿地日”。在第十八个世界湿地日,山东、江苏、重庆的湿地公园在今天免费向公众开放,让公众感受生态之美。不过,数据显示,中国湿地面积在过去十年中减少了两个北京市的面积,湿地保护不容乐观。
提起湿地,大部分人首先想到的可能会是贺岁片《非诚勿扰》带火的“西溪湿地”。而事实上,湿地就在我们身边:公园里的人工湖面,城市周边的河湖水库,乃至农村的水稻田,都是湿地的一种。不过,根据国家林业局上月13号发布的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结果,过去十年间,我国湿地面积减少了约340万公顷,大约等于两个北京市的面积。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永利表示:“调查结果显示:全国湿地总面积5360.26万公顷。与第一次调查同口径比较,湿地面积减少了339.63万公顷,减少率为8.82% 。其中,自然湿地面积4667.47万公顷,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87.08%。与第一次调查同口径比较,自然湿地面积减少了337.62万公顷,减少率为9.33%。”
张永利表示,除了面积缩小,我国湿地的生态状况也不容乐观:生态状况评级为差的湿地面积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参照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如果将湿地生态状况按照好、中、差三个档次进行简单分类的话,我国的湿地生态状况总体上处于中等水平。评级为‘好’的湿地占到湿地总面积的15%,生态状况评级获得中等档次的湿地占到湿地面积的53%,生态状况评级获得‘差’的这个等级的湿地面积占到全国湿地面积的32%。从这个数字中我们应该对湿地资源受到威胁的情况、具体的变化情况有所了解。”
一方面是湿地面积的缩小与生态状况的恶化;另一方面,则是湿地对中国淡水安全的重要作用:数据显示,中国湿地维持着约2.7万亿吨淡水,保存了全国96%的可利用淡水资源,是中国淡水安全的生态保障。为了遏制湿地资源面积减少、功能退化趋势,去年9月发布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为中国划定了到2020年,全国湿地面积不少于8亿亩的湿地保护红线——把单位换算成公顷,8亿亩约合5300万公顷,刚好同中国现有湿地面积大致相等,这意味着,要保证在未来几年中,湿地面积不能有所减少。 然而,与湿地保护的迫切性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湿地保护的法律制度建设并不完善。截至2013年年底,有十九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了省级湿地保护法规;但国家层面的湿地立法却长期缺失。张永利呼吁,要尽快制订出台全国湿地保护条例,以更好保护我国湿地生态系统。
“虽然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有一些有关湿地保护的内容,但多数都是针对湿地保护的单一元素设置的,零碎、分散,其完整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操作性都远远跟不上工作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湿地资源调查监测、湿地占用征用的监督管理、各种破坏行为的处罚等,包括怎样更好地履行国际公约,都缺乏一些更明确的、更有操作性的、更管用的条款和规定,所以很有必要从国家层面出台一部专门针对湿地保护的行政法规。”
目前,污染、围垦、基建占用、过度捕捞和采集、外来物种入侵是中国湿地面临的五大主要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