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激励市州治霾完成任务奖500万 未完成分档扣收
21.03.2015 16:10
本文来源: 今视新闻
●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PM10年均浓度下降目标任务,视完成情况激励;
●当年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年均浓度与上年同比有改善,视改善情况激励;
●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视实际完成情况分档扣收,最大扣收额为500万元
力促地方政府治霾,既要约束,也需激励。3月20日,省环保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暂行办法》,今年起,我省对各市(州)实施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制度, 每年初都发放500万元治霾激励资金,年终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市(州),将分档扣收预下达的激励资金。
本文来源: 今视新闻
21.03.2015 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