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全面清查火锅类餐饮底料 严打使用“罂粟壳”等行为

03.11.2014  23:09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1月3日南昌讯(记者 胡康林)10月22日,根据有关举报线索,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稽查人员对南昌某火锅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稽查人员在吧台和店主的卧室现场查获了740克的“罂粟壳”物品,并在现场对该火锅店使用的火锅底料抽取了6份样品。经江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6份底料样品其中有一份检出了含罂粟碱等非法添加成份。11月2日,央视新闻频道对稽查人员当时现场执法情况进行了报道。

  为确保冬季火锅市场餐饮安全,日前,该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食药监部门全面清查火锅类餐饮单位的火锅底料,严厉打击贮存和使用“罂粟壳”、“一滴香”、“飘香剂”、“辣椒精”、“火锅红”等行为,从严从快处理违法分子,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火锅类餐饮单位食品原料和调味料采购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餐饮单位食品进货渠道是否正规,索证索票是否齐全,采购记录是否完整规范。加强食品原料尤其是食品调味料的在库检查,重点检查餐饮单位是否贮存和使用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是否贮存和使用“一滴香”、“飘香剂”、“辣椒精”、“火锅红”等产品及其他使用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

  同时,全面清查火锅类餐饮单位的火锅底料。属于外购定型包装火锅底料的,要认真查看产品外包装,明确品牌、产地、采购渠道等相关信息,查看火锅底料的采购记录、购票凭证和使用记录等,杜绝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火锅底料进入餐饮环节;属于餐饮单位自制火锅底料的,要查看火锅底料的配料表,重点检查加工制作使用的食用油来源渠道是否正规,是否存在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自制火锅底料的餐饮单位应及时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凡未及时备案或未及时公示而使用的,要立即责令整改。

  通知要求,要将火锅类餐饮单位餐厨废弃油脂处置作为一项重要检查内容,重点检查餐饮单位是否建立并落实餐厨废弃油脂日产日清、分类存放、去向登记制度,查看餐饮单位与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单位及人员签订的协议书,防止不法分子将餐厨废弃油脂加工成“地沟油”重新上市。

  此外,严厉打击使用无标识食用油、劣质食用油和来路不明的畜、禽、兽肉行为;非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利用有毒有害原料加工食品行为;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及肉制品的制作加工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冬季来临正是火锅餐饮消费的时令季节,消费者应该选择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资质场所进行消费,发现火锅底料或调味品有问题的,均可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