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27.01.2014 12:08
本文来源: 新闻门户
新华网江西频道1月27日电 本网从南昌市人社局获悉,南昌市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并在每月2日至24日携带《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前往办理。
据了解,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办理社保补贴除了需要携带由工作所在地劳动保障所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及《灵活就业协议书》外,“4050”人员(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携带好《优惠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下岗”人员要携带好夫妻双方《优惠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当年低保人员”需携带《优惠证》、当年享受低保待遇的《低保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异人员”需携带好《优惠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至今未婚证明》;“零就业家庭”,即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失业家庭,需携带好《优惠证》、身份证、《零就业家庭认定表》原件复印件等前往办理。
此外,就业困难人员可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及由县(区)以上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南昌市就业援助人员认定》申请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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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1.2014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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